Re: [問題] 侵權一問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嗯)時間16年前 (2010/06/02 11:1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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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life (http://pelife.tw)》之銘言: : 請教高手 : 小弟開發一租屋搜尋引擎..擷取如地址、租金等資訊做目錄索引 : 並提點選連結連到各租屋網站的頁面.... : 如同Google, Yahoo搜尋引擎建索引目錄的概念 : 請教一下,這樣的行為有涉及侵權問題嗎??.. 侵權行為實體要件 民法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財產權是權利的一種 只要是有人的財產權 就會衍生侵權行為的問題 無體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屬財產權的一種 若你所說的資訊是可以給公眾使用的 則不生侵權行為的問題 這些資訊假如是別人(或別公司的)財產 你必須證明自己非因故意或過失 使用這些資訊 才能避開侵權責任. 樹大招風 假如沒做太大 應該也不會有人來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79.20

06/02 11:25, , 1F
專利賠償有專利法為其特別法 程式軟體專利的專利多為方
06/02 11:25, 1F

06/02 11:26, , 2F
法 其舉證責任有特別規定 與民法中財產權之規定有異 ^_^
06/02 11:26, 2F

06/02 22:59, , 3F
恩 樓上正解
06/02 22:5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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