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侵權一問
※ 引述《pelife (http://pelife.tw)》之銘言:
: 請教高手
: 小弟開發一租屋搜尋引擎..擷取如地址、租金等資訊做目錄索引
: 並提點選連結連到各租屋網站的頁面....
: 如同Google, Yahoo搜尋引擎建索引目錄的概念
: 請教一下,這樣的行為有涉及侵權問題嗎??..
侵權行為實體要件
民法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財產權是權利的一種
只要是有人的財產權 就會衍生侵權行為的問題
無體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屬財產權的一種
若你所說的資訊是可以給公眾使用的 則不生侵權行為的問題
這些資訊假如是別人(或別公司的)財產 你必須證明自己非因故意或過失
使用這些資訊 才能避開侵權責任.
樹大招風 假如沒做太大 應該也不會有人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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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79.2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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