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和親戚合夥火鍋店要簽約嗎?
大家好,初次在這裡發問,因為實在很擔心,還請各位版友給我各方面
的提醒和建議,先謝謝大家。
背景介紹:
我家是公務員家庭,媽媽和我都是公務員體系,我弟弟(本科餐飲科,
從事餐飲相關行業大約十年,飲料店或日式料理的職員等等)。
目前我表哥(本業菸酒經銷商)因看中我弟弟是餐飲本業,邀我弟弟在
台南市開,最近聽他們開始在談股份問題,我弟弟占一成,表哥占九成,
由於開店前表哥要我弟弟先到台北的火鍋店學習兩個月,由表哥支付弟弟
到台北火鍋店學習的薪水,以便回台南真正開店時可以由我弟弟當店長持
店,而表哥的立場是出九成資金,也會參與一切店務的討論。
其實他們這幾天快要開幕了,我實在很擔心,因為我們家只是小康,但五百
萬對表哥來說只是鳳毛麟角。未曾聽到表哥要擬契約,感覺很不踏實,所以
上來求教大家。
想請問:
1.親戚的合夥開店關係是否需要簽約?程序是如何?
可以請甚麼單位機構作仲介人或擬約人呢?
擬約內容應包含什麼呢?
2. 目前表哥說火鍋店的裝潢、租金加上籌備這個階段總共花了五百萬,
五百萬的明細是否該向表哥索取,還是直接信賴表哥說多少就多少?
3. 依照比例,必須拿五十萬給表哥,並且因弟弟到台北工作的兩個月
工資表哥尚未支付,匯給表哥一成的股份金應採取何種方式?
(1)(五十萬-兩個月工資的錢)
(2)先請表哥發給弟弟兩個月工資,再匯五十萬。
4. 我弟弟原先有份四萬元的穩定業務工作,因為表哥的提議便想創業,
不過他給自己的停損點是真正拼一陣子,作不出來的話就會希望虧損
不要持續擴大,弟弟說希望砸五十萬進去就好。若真的不幸,作不下
去,想要抽手,蛋若表哥不想罷手的話,請問這樣的開店案子如何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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