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不用付資遣費嗎?
※ 引述《ycp459 (悅橙藥局客服)》之銘言:
: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 行為者。
: 我的店裡請的員工現在的情況就是如下:
: 1.許多熟客陸續有跟我反應應對態度非常不好的問題,同業學長來電調貨或者詢問,直接
: 說我不在,打手機給他 或者 我很忙,不要打來,然後沒掛好,我學長說他根本只是跟朋友
: 聊天...這有人證
民法 用公司資源從事私人事務--不當得利
其它因為不知道你們工作契約怎麼訂,所以不敢講一定符合甚麼。
: 2.私底下遞印有自己手機的名片,並跟客人說,我會算比我們老闆更便宜給你,我們老闆很
: 不會做生意...人證物證接有
刑342背信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不過這條舉證比較困難....要你的客戶願意為你得罪他,成功率才會高
: 3.如果我老婆下來關店,三不五時就在抱怨我的不是,甚至常常做到人身攻擊
只有你老婆在,很難算重大侮辱(因為根本不是公然),哪怕祖宗18代都被問候完
但有第三人在,那就有可能符合,雖然「重大侮辱」不等同刑法的「公然侮辱」
但民法精神在「回復原狀」,也就是補償你因此所受的損失
這玩意難舉證的程度不下於要他證明你因此人辱罵而得利
: 4.在他上班期間,我接的客人,照道理要不要入他的業績,看我心情,一開始我也會給他,但
: 自從他開始抱怨一堆有的沒的,我就在也沒給他了,但他就一直要求他上的班,不是他介
: 紹的業績還是他的
看契約怎麼寫,契約沒寫的話
老實說我覺得這不過份,不然很多行業若老闆坐櫃台員工業績都算0?
: 5.在業務間無故造謠,說我們週轉有問題,需要跟銀行貸款,問題是根本沒這回事,反而是他
: 自己要我幫他問玉山的貸款跟辦信用卡要借錢
這才是重點
刑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刑313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342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其實民法還有其他可能適用的法條
但刑法實務上用起威懾感大多了
: 6.上班從第一天到現在幾乎都是遲到,最近跟我老婆說,他是故意遲到為了不想看到我跟他
: 上班
適用勞基法第11條
: 請問這些問題有符合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嗎?感謝大家的幫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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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orself 來自: 219.71.81.55 (04/06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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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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