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競業禁止條款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失憶症)時間13年前 (2013/02/11 23:34), 編輯推噓9(9013)
留言2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去年和姐姐加盟了一間飲料店 因為連續一年都虧損所以提前解約 結束營業後我自己想在同一個地方賣西瓜汁 不過有些困惑想請教版上前輩 合約是我姊的名字和公司簽的約 當中競業禁止條款寫道二等親以內兩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所以只要是賣吃的就算犯規了吧?就算賣的品項不一樣 還是找其他人的名字登記為負責人我名義上變成員工? 那如果沒有申請營登呢?擺攤的方式是否就沒有競業禁止條款的問題? 再不然就是換個地點? 台中有間門市合約到了公司不續約 那門市直接換了名字繼續營業 飲料也一模一樣只是名稱修改過 沒多久新開了直營門市在那門市路頭 隔了兩三個月路尾十字路口附近又開了一間直營門市(咳~是巧合吧 也有聽說某店長合約快到前就先開張其他店結果被總公司抓到 保證金就這樣被沒收了 所以提告與否都要看總公司吧 因為對這些法律上的東西不甚了解 在開始籌備前總是有些不安 希望前輩們能給些意見 各式各樣都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74.63

02/11 23:50, , 1F
賣吃的就不行,那可是包山包海。 怎麼可能
02/11 23:50, 1F

02/12 00:14, , 2F
營登還是申請一下比較保險。競業不可能包山包海。不要用
02/12 00:14, 2F

02/12 00:14, , 3F
同樣的模式(系統、流程)銷售同樣的品項就好。
02/12 00:14, 3F

02/12 00:14, , 4F
不相似的話賣就對了,他們應該懶的理你,夾殺應是故意的
02/12 00:14, 4F

02/12 10:27, , 5F
不用擔心太早,生意不好,自然沒人會來告你
02/12 10:27, 5F

02/12 10:30, , 6F
淚推樓上~~
02/12 10:30, 6F

02/12 14:04, , 7F
樓樓上實在是一針見血阿(汗)
02/12 14:04, 7F

02/12 15:12, , 8F
還有保證金沒退嗎?
02/12 15:12, 8F

02/12 17:50, , 9F
有時候法律條文不見得能給你確定答案 只有真的被告上之後
02/12 17:50, 9F

02/12 17:51, , 10F
依照法官的判斷來決定 但也得看能不能再上訴
02/12 17:51, 10F

02/12 18:16, , 11F
合約終止後, 對方是否有給你們競業禁止期間相對補償
02/12 18:16, 11F

02/12 18:17, , 12F
如果沒給, 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競業禁止的合法性...
02/12 18:17, 12F

02/12 18:19, , 13F
google 一下有很多相關新聞可參考
02/12 18:19, 13F

02/12 23:18, , 14F
再過幾天才結束營業所以保證金還沒退
02/12 23:18, 14F

02/12 23:21, , 15F
我不知道有相對補償耶,我估狗的技術差實在沒找著-_-#
02/12 23:21, 15F

02/13 02:28, , 16F
台灣的競業條款嚇阻大於實際...
02/13 02:28, 16F

02/15 01:03, , 17F
參考Tech_Job板文章 [請益] 新鮮人對合約的小疑問
02/15 01:03, 17F

02/15 01:04, , 18F
本來也覺得競業條款沒有些補償條件的話不容易成立
02/15 01:04, 18F

02/15 01:05, , 19F
但是還真的有人被告成功了,所以沒辦法斬釘截鐵跟你說
02/15 01:05, 19F

02/15 01:06, , 20F
不會怎樣,必須視當時的各種條件和法官的見解而定
02/15 01:06, 20F

02/16 15:43, , 21F
勞資雙方的競業禁止 與 加盟的競業禁止. 條件不一樣
02/16 15:43, 21F

02/16 15:43, , 22F
前者有勞委會介入主張需給禁止期補償(但是法律尚未通過)
02/16 15:43, 22F
文章代碼(AID): #1H6G-2zK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H6G-2zK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