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合夥展店的資金分配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6/25 13:0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最近因為手頭一間店面買賣問題拖得很頭大,索性再把前陣子的一個想法提出來扔上FB 探探風向,目前已經有幾位朋友有興趣單純投資,但我自知就這部分還缺少很多細節,特來 請教各位前輩,以下為內文。 ====================================== 展店意向調查: 假設,將在竹東展店,徵求合夥人,總需求資金預估在150~200萬(用於營業用之設備、 管線、招牌、基本裝潢),技術部分由本人提供(直到合夥人可獨立作業,或合夥 人單純為店長管理人),店面亦由我方提供,損益兩平前無需計算房租,資金回收後預估 月租金約1萬5~2萬(含採光佳有衛浴之地下室 及 2,3F可供住宿/休息)。 合夥有兩種方式: 1.可單純投資資金,待損益兩平(初期投注資金將按比例回收)後開始分發紅利(下一階 段評估%數),此為單純投資人。 2.投資較少量資金並將此做為自家事業品牌參與經營,本身可在竹東/新竹總店任職,可 選擇做單純店長管理人(依參與人數協商薪資),亦可學習技術獨立營運(免費技轉,一 起做品牌),待損益兩平始分發紅利。 ======================================= 在這之前是有過幾組人上門想要學技術,要我方開價,但我並不想將技術交給素昧平生的 人開業,雖然是一筆立即的現金收入,但算是個人傳承的抱負,所以不考慮。 現在想要透過這種方式展店,第一個遇上問題就是單純投資的一股最低標準應該要設定在 多少?又如果是以第二方案加入的應該是『店長』佔半股到一股,投半股資金,再額外算 薪給他。 不曉得通常這樣子的合資方式,如果是200萬,一般分成幾份?還是先確定有意願的人再 談份數?感覺這樣的方式會比較安心的一點是,初期投入的資金就是自己事業營運的必需 品,而非一個虛的技術財或是給事業主的智慧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52.188
文章代碼(AID): #1HoIJX17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HoIJX17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