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合夥展店的資金分配
※ 引述《daimond (天荒地老)》之銘言:
: ※ 引述《heri ()》之銘言:
: : 月租金約1萬5~2萬(含採光佳有衛浴之地下室 及 2,3F可供住宿/休息)。
: 租金、攤提 一開始就要算了
: : 1.可單純投資資金,待損益兩平(初期投注資金將按比例回收)後開始分發紅利(下一階
: : 段評估%數),此為單純投資人。
: 妳要納入正常房租的計算(含押金)跟攤提 才能抓得出真正的損益兩平時間點
: 然後分紅利看是要月季或年分
: 建議是最少按季或年 因為每個月的紅利可能要撥一部分做行銷費用或部分月虧損的
: 補貼
: : 現在想要透過這種方式展店,第一個遇上問題就是單純投資的一股最低標準應該要設定在
: : 多少?又如果是以第二方案加入的應該是『店長』佔半股到一股,投半股資金,再額外算
: : 薪給他。
: 如果有合夥 建議設立有限公司制度 正常1股10元
: : 不曉得通常這樣子的合資方式,如果是200萬,一般分成幾份?還是先確定有意願的人再
: : 談份數?感覺這樣的方式會比較安心的一點是,初期投入的資金就是自己事業營運的必需
: : 品,而非一個虛的技術財或是給事業主的智慧財。
: 看你自己有沒有要有經營權 要的話就要過半 也就是100萬你自己要出?
: 有意願的看狀況再給他可入股的程度
: 有的人你無法信任他 又需要他的資金 就給他占個一部分就好
先謝謝D桑的意見與指教。
目前我初步想法是這樣,在再稍微仔細的估算了一下,因為店面才剛翻新完,一樓要拉管
線加上輕裝潢和一些生財器具(本來就有訂做好的煮麵檯、工作臺數張),大概僅需要50
萬即可完成,目前有意願的資金大約75萬,預計是到約100萬時可以執行。
甲方 :視情況50~100萬都可,暫定60萬佔4股。
乙方 :15萬佔1股
丙方(我) :技術佔1股。提供之店面、既有工作檯不計入。
丁方(暫缺):預計為店長職管理人,佔0.5股,並依出資佔股。
或是店長職不佔股份改以季結分紅。
這樣的話,總資金約60+15=75萬。
不設立公司的話,可以請代書擬訂契約再去公證,單純這樣就好嗎?
D桑提到,租金跟折舊也要列入攤提才能得到真正損益兩平點,但不想這麼精算的話,
是否能單純以每月/季淨利(且扣除店長薪資),保留其中一部分為次月初之物料成本,
餘額直接按比例轉回投資人戶頭直至甲乙丁方投入之啟動資金回收完畢。始開始計算租金
這樣前期可以讓投資人的資金加速回收,我這邊的應收未收則不是重點,感覺這樣在回收
資金的問題和速度上,投資人能比較不用擔心。
等各方投入的資金都回收後,就加計租金支出,其餘仍按比例分紅,且每季提撥季淨利的
10~20%為店長&員工分紅。
這種方式不曉得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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