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員工守則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淡定淡定淡定)時間12年前 (2014/02/14 00:44),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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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這東西頂多用來牽制他離職前不要惡搞 真的扣下去會出事的~~ 用不扣錢的條件來換取離職前希望這員工能怎麼配合公司 讓交接順利 要離職的人一定會編個好聽又合情合理離職 這麼合情合理的理由公司還不給通融, 你們不是要等著被所有員工公幹公司冷血無情 一弄不好就是全體離職 ---------------------------- 朋友呀....做生意求和求財 你為了5天薪水製造一堆敵人幹嘛?? 這划算嗎? 不如給通融製造仁義道德的形象,讓公司同仁認同.. 這不是比較好?? ※ 引述《atta1124 (風之翼)》之銘言: : 想問大家 相信很多創業主都會規定員工守則 : 那我想問說 如果我把員工守則打出來 : 員工如果同意就簽名 不能接受就請離職 : 那這樣是合法的嗎? : 因為目前有員工要離職 當初有規定一個月前要告知 否則扣薪資5天 : 可是對方現在卻說我們這樣是違反勞基法 : 所以才說來問說 這樣簽名真的有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72.29 ※ 編輯: dlink517 來自: 118.161.72.29 (02/14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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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鼻小眼的老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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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8:59, , 2F
規定一個月前告知這種規則 除非你是高階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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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新公司根本不可能這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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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00, , 4F
員工離職開天窗風險本來就是經營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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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0, , 5F
勞基法對於員工只有道德性約束.除非老闆找得到具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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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證明然後提出民事訴訟(←就是不可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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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2, , 7F
我是用薪資之外的獎金綁人.不依規定離職至少讓他損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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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獎金.另外.新進員工你可以另立契約.不依規定離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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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就取消.這種事只能防範於未然.但是扣薪這個規則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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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請修改薪資結構.或是每幾個月發一次獎金.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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