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合夥的利潤分配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qq 不是 哭哭)時間11年前 (2015/03/14 12:08),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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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樣不妥,因為投資是多方面的事,沒有什麼51%就等於100%這問題, 既然一方需要資金,另一方要決定權就很合理,這也是市場機制。 假如要絕對主導權,以下方法是比較可行的: 1. 就自己先出100%,營運到一段時間後再以增資募資處理,然後規定是特別股。 2. 先用借貸處理(假如彼此都相信對方,那也可以用無利貸款),日後順利了 再問朋友是要還錢,或是轉成股份,當然也是特別股。 3. 條款裡明訂費用損失金額優先由你來承擔,收入利潤部分按股權比例拆帳。 當你自己資本賠完時,可選擇解散或金主承接繼續營運。 4. 用FlyingV,上面很多Dream,也有很多Chaser,你看看你願意實際投入哪個 募資專案而不要求回饋,以及你自己的專案可以得到哪些募資,讓人民決定 你的價值。 以上提供參考,但先別離開位子,下面還有花絮可以繼續欣賞 ... ※ 引述《CEO2B (Dream Chaser)》之銘言: : 這篇文章是我原本就版友分享的跟合夥人遇到的一些問題所衍生出來的 : 原本是單純回覆文章借題請教各位前輩我的一些疑慮 : 但是可能沒解釋得很清楚,所以決定重新請教,也謝謝原本在推文給予意見的版友 : 若不嫌棄,也歡迎再次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 我目前正在籌備開公司,有個朋友 A 算是交情不錯,也常常會湊在一起閒聊 : 可能是因為在規劃創業的過程當中有啥想法時也會在聊天當中問問他的看法 : 所以久了他莫名 (因為我從沒說過要找他一起) 覺得我在找他一起創業 ... : 因為跟 A 很熟了,深知他的個性跟能力並不適合我跟他合夥做事,否則一定很快會出問題 : 但是因為自己資金也很有限,所以就考慮將 A 設定為單純的投資者的角色 : 如果真的需要的話 : 目前預計需要先拿出 100 萬的資金,我因為要能主導營運權 : 所以資金的部分一定是要佔大股,所以自己至少會出到 51 萬以上 : 剩下的就是要找金主,而 A 就是目前的人選之一 : 簡單的說,未來如果公司成立,所有公司營運相關的事情都我是來做,全權處理 : A 只要當個單純的投資者,當然要看報表要表示建議要討論方向這些都是一定沒問題的 : 但主要就是公司任何事情的最後決定權都是在我,這樣就可以省去未來意見衝突時的問題 : 因此有個問題想請教前輩的意見: : 如果最後 A 同意依照我的意思,只單純當金主,那怎樣的盈餘分配比較合適呢? : 我自己目前的想法,是先不支薪 (一方面也是避免 A 認為我領薪水公司卻沒賺錢的質疑) : 直到公司收支打平或開始獲利之後 : 再以利潤抽成的方式 (目前暫估抽 10% ~ 20%) 當作我的薪水 : 剩下的淨利再按照我們出資的比例來拆帳 :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我跟他的出資比例是 6:4,利潤抽成是 20% : 假設本月公司盈餘十萬元,那我的薪水就是 100,000 x 0.2 = 20,000 元 : 那股東的我就分到 80,000 x 0.6 = 48,000 元,他就分到 80,000 x 0.4 = 32,000 元 : (當然到時會需要留些資金給公司,這部分在此暫時先不考慮) : 這樣就表示公司賺錢了大家才有錢拿 你的想法有點太簡單了 .. 首先,薪水是固定支付,所以沒有一種薪水是賺了才有錢,賠了就不領,這於法不合,也 就是說即使你文字寫在紙上,你日後拿這個去法院告公司或是金主說要補領薪水,你還是 可以拿回來,因為條約和法律牴觸者,條約無效。而且還加計法定利息,如果我是金主A ,我聽到這裡會立馬叫你回家洗洗睡,讓後面專業的來。 第二,好,就算薪水改以固定支付,那勞健保和勞退基金怎麼辦?你名目是薪水,就是公 司的員工,即使你是出資人,也不會影響你是公司員工的事實,因此假如我是金主,你這 就是叫我付錢養你的未來,而且生的孩子還不會跟我姓 ... 第三,薪水是營業費用,你的10萬是盈餘,盈餘是已經扣除掉費用的數字,也就是說你已 經領薪水了,領完還有10萬,然後要再領一次,領完兩次的薪水再來分帳?(這點就知道 你的財務知識非常的糟糕,而且我們都還沒談BP呢) 第四,那虧損呢?既然決定是你出的,既然你當初不聽我的話,憑什麼損失要我跟你一起 賠?(先想好這點再去找金主,不然買樂透會比較快 ... ) : 應該可以避免掉先前版友提出的公司虧損但是股東自己還是賺錢的情況吧? : 不知道在各位看來,這樣的利潤分配方式 (包含抽成 %),是否算合理呢? : 而先前的回文,有版友提到一般人不會只甘願投錢但不管事 : 雖然我個人還是認為應該不少投資者的確是就只出錢但不插手營運啦 ^^" 是阿,但有最低利潤保證,就是你賠到自己的2億只能打牆壁時,你還是要 割一顆給他,懂嗎?別一下子就把親朋好友搭進去,不用錢的永遠是最貴的。 : 而我主要強調的是公司決策權在我,並非說 A 連問一下情況看一下報表都不行的那種 : 但是版友提出的問題的確也是存在的,因此另個問題是 : 若今天很確定讓 A 加入公司營運完全不會有幫助,可能還會更糟 : 除了邀請他單純擔任金主外,還有什麼其他更好的方式嗎? 嗯,詐騙集團已養成 ... : 謝謝各位前輩! 懇請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0.88.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26306128.A.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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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先搞懂投資要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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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意見,有些很受用,但是關於您提到的第三點,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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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澄清一下,我的原文裡並沒有"領兩次薪水"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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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寶貴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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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一百萬嗎,六十萬做不起來嗎,我想應該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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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節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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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2:32, , 7F
推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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