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企業倫理是否在考量之內呢?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SkyBotany)時間2年前 (2021/10/13 01:17), 編輯推噓7(705)
留言12則, 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 引述《applebg (Malicious Racist)》之銘言: : 小弟有幸學習到了一些法律概念,對照之前在其他企業所觀察到的 : 種種現象,發現台灣企業文化有些有待改善的地方。我並非企業主 : 。 企業文化 企業倫理 勞動法令是不一樣的 你把很多概念混在一起 不但無法釐清問題 反而會造成更多的問題 : 第一個是低薪,以我身處的新北市為例,一個人最低生活約15K , : 兩個人30K ....一家四口需要60K ,以台灣薪資眾數29K 而言,對 : 於一家四口的狀況,最好的方法就是父母親都擁有30K 的工作,這 : 樣收支才會打平。至於如果有企業發不出這樣的薪資,或是因為貪 : 婪、想賺錢,或者是單純看勞工不爽等等事由,那這樣應該參考勞 : 動基準法對於工資的規定: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 : 本工資。我個人也不鼓勵一對夫妻生育超過一個子女,因為壓力會 : 非常大。 低薪和違反基本工資是兩件事 低薪低於基本工資違反法令 (法令為倫理最低標準 所以也違反企業倫理) 台灣勞工權益低落其中之一是勞檢不普及且罰得不夠重 造成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在很多傳產和服務業反而比守規定的公司更容易存活 久了劣幣逐良幣 違法才能獲利 該倒的公司沒淘汰 守法的反而吃大虧 另外夫妻生育幾個子女 壓力多大 這是家庭的決定 跟老闆並無直接關係 台灣的勞基法把很多問題都丟給勞資雙方去對立 但沒想要透過社會福利替整個社會建構較公平的育兒環境 : 再來就是,小公司容易有一個狀況: 老闆說了算。以前看政治學的 : 時候,我們都知道有一個現象: 權力傾向腐敗,權力越大越腐敗。 : 我身邊有觀察到老闆一律給員工基本工資,但是自己卻去買BMW M3 : Coupe 這種炫耀財(所謂炫耀財,在經濟學上意指售價越高需求越 : 高,與一般正常財相反),而且我比較過美國與台灣汽車的售價, : 發現美國汽車售價大約只要台灣的1/3 ,在考慮美國人的名目薪資 : 等等狀況,可以發現台灣汽車真的超貴! 。我推論汽車在台灣會變 : 成身分地位的象徵,炫耀財的性質更為強烈。 獨資公司 內部管理只要不違法 本來就是老闆說了算 另外公司給基本工資而且明顯不願意給員工較好待遇 員工是可以選擇離開 (台灣有不少勞工不知道位什麼 似乎也偏向養慣老闆) : 你老闆出現這個行為,這還是跟員工共榮共享嗎? 老闆和員工各自角度和責任不同 所以虧損和賺錢的情況下 各自承擔的風險和利潤也不同 在企業基本的倫理中 老闆遵守勞動基本法令 並實踐給予員工承諾的薪資和福利 這樣的情況就算很不錯的企業了 : 我認為在台灣你只要足夠聰明,那你應該要創業才對,但願各位企 : 業主真的是足夠聰明,不要買了炫耀財,自己還不知道自己其實做 : 了錯誤的置產決策。行有餘力可以對員工好一點,會降低員工的壓 : 力與緊張程度。 你弄混很多觀念和角色 你如果是員工 應該去找有制度對員工較有利的工作環境 如果公司真的有違法事項 借此大省成本獲利 如果不願意檢舉 至少也應該抵制離去 老闆自企業的收益如果皆屬合法 該如何運用也是他的決定 就像你要用工資去買好一點的手錶 或是吃大餐一樣 是你自己的決定 不同價值觀會有不同的選擇 但基本上都是合法的 : 當然我想還是有人立場就是完全的資方,但你真的要看遠一點。如 : 果你企業有一天必須清算,自己因為所認股份對債務負責的時候, : 如果勞動環境這麼糟糕,你還能穩定地工作還債嗎? 勞動環境變糟 你這種人也是推手之一啊 你把各種觀念弄混 導致自己或身邊的人判斷錯誤 反而容易落入不良的工作環境 或是支持錯誤的政策 結果問題沒解決 反而產生惡性循環 台灣很多人整天抱怨 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大多也只是情緒宣洩 需要抵制或是依法檢舉時又縮回去 遇到狠的黑心雇主還是吞下不合法的條件繼續工作 這些行違反而害到守法公司 造成不公平競爭 久了 最慘的其實還是觀念不清楚的你 因為混亂中你這種人的權益最容易被出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67.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34059072.A.6E9.html

10/13 01:58, 2年前 , 1F
字字珠璣
10/13 01:58, 1F

10/13 02:42, 2年前 , 2F
沒有為什麼,不離開的就是找工作困難的人,很多人連工作態度
10/13 02:42, 2F

10/13 02:42, 2年前 , 3F
都不好。但是他們便宜啊,臨時雜事都能做,藍領白領都有
10/13 02:42, 3F

10/13 04:38, 2年前 , 4F
推 自從親眼看過有人總是抱怨薪資糟 後來因緣際會得到待
10/13 04:38, 4F

10/13 04:38, 2年前 , 5F
遇較好的同業工作 但做沒多久卻因為完全不想學習新技能 又
10/13 04:38, 5F

10/13 04:38, 2年前 , 6F
跑回原公司後 就知道有些人會領低薪完全是自找的
10/13 04:38, 6F

10/13 05:53, 2年前 , 7F
同樣領薪水,有些年薪百萬 也是自我進修學習而來的
10/13 05:53, 7F

10/13 08:06, 2年前 , 8F
真的慣老闆也是一部分懦弱的勞方養成的
10/13 08:06, 8F

10/13 16:03, 2年前 , 9F
我想我們還是回到法律條文本文會比較好。
10/13 16:03, 9F

10/13 23:43, 2年前 , 10F
一直講法律條文/專書,說到底制定相關法律或專書的人是否真
10/13 23:43, 10F

10/13 23:43, 2年前 , 11F
的有實戰創業過還很難說呢
10/13 23:43, 11F

10/13 23:43, 2年前 , 12F
紙上談兵人人都會,實戰強的倒沒有幾個
10/13 23:43, 12F
文章代碼(AID): #1XPSD0Rf (toberi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XPSD0Rf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