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完整板規白話版(請討論)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陰天.晴天)時間17年前 (2008/12/31 16:2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十三、不可發表其他板主認為不當的言論。 這一點,是否可加上 「若有不服,請逕行向組務反應。」之類的 看起來比較不會有權力無限的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0.51

12/31 17:25, , 1F
請參考第十五點規定。 :P
12/31 17:25, 1F

12/31 17:29, , 2F
透過板內申訴可讓板主決策受公評,而非懸於組務一人之念。
12/31 17:29, 2F

01/01 00:35, , 3F
喔喔 歹勢 沒看完就回了 果然是很完備呢~
01/01 00:35, 3F
文章代碼(AID): #19MomeWS (translator)
文章代碼(AID): #19MomeWS (transl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