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徵到] 中翻英 道路法條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黑色6月)時間11年前 (2014/06/19 16:51),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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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工 作 量: 999 字(請載明字數,或估算大約總字數。違者直接刪文。) [必]工作報酬: 1500元 [必]涉及語言: 中譯英 [必]所屬領域: 交通法條 不過內容大部分都是跟車輛相關 無專業用語 [必]文件類型: 法條 [必]截 稿 日: 6/20 再來信討論時間 [必]應徵期限: 6/19 21:00 [必]聯絡方式: 站內信 [必]付費方式: 預付500 其餘款項收到稿件後1天內付清 ────────────────────────────────────── [選]工作要求:(若未提供請勿刪除) [選]參考段落:(提供部分段落讓譯者評估難度,若未提供請勿刪除) [選]試 譯 文: 根據中華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1 條 汽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一、引擎或車身(架)號碼及拖車標識牌與紀錄相符,號牌完好,並依規 定懸掛。 [選]其他事項:(若未提供請勿刪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53.1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ranslator/M.1403167889.A.1D6.html ※ 編輯: ZeroC (220.130.153.117), 06/19/2014 16:54:14
文章代碼(AID): #1JegIH7M (trans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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