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數學的教學時數
※ 引述《Bluetease (阿武隈四入道!)》之銘言:
: 例如25跟11互質,其輾轉相除式為:
: 3 │ 11 │ 25 │ 2
: │ 9 │ 22 │
: ───┼────┼────┼───
: │ 2 │ 3 │ 1
: │ │ 2 │
: ───┼────┼────┼───
: 1
: 因此得到 1=3-2=〈25-22〉-〈11-9〉=〈25-11*2〉
: -〈11-〈3*〈25-11*2〉〉〉=4*25-9*11
: 因此導出應乘上4倍與-9倍,即可湊得1。
: 在這種例子裡面,單純的公式導證是沒有意義的,至少對學生來講沒有意義。
: 如果是將公式導出來,後面直接接題目,這更是最惡劣的教學方式。這跟叫學生
: 背公式沒什麼兩樣,既然是要背公式,又何必假惺惺的導證一次?
: 對教學者來說,證明是讓理路更清楚的工具。可是對學生來說,公式的證明只是
: 一種「說服」,學生被說服了不代表她懂了,會算也不代表她懂了,更不代表
: 她真的受到了「教學」。我不是反對公式導證或者是您問公式導證的問題,只是
: 覺得將重心側重在公式導證與寫題目,卻沒有提昇學生「數學感覺」的教學,
: 根本算不上教學。
: 回到你問的問題,一周三個小時夠不夠教高中數學?如果是從導公式開始,然後
: 接著教學生怎麼「使用公式」「套公式」,那我想顯然是不夠的。而且隨著課程
: 越來越難,學生的數學感覺卻沒有相應提昇的話,只會越來越不夠。
: 但是如果是教「數學思考方式」,啟發學生由一題聯想到另一題,或者是試著
: 自己去找怎麼樣才能把剛學到的數學觀念套到題目裡,那兩個小時的補習是措措有餘,
: 應該還可以講好幾個笑話。
十分贊同您的說法,可是假使今天是教餘弦定理,
我怎麼套用您的方法??
就像推文所說,其實我本身是能習慣,定義=>定理=>證明=>習題
這種學習方式的,只要這些東西之間的連接性夠有邏輯性,就是不會習題不對定理
可是我承認,這種方法用在教學,除了花時間外,效果似乎也不太好。
之前去上課,解某一題,要用到餘弦定理,
我把定理寫給學生看,問她有沒有看過?
她說沒有,(可是她已經高二)
她問我為什麼會對?
我說,光這樣看可能很陌生,先看看直角三角形的情況,
然後我就不會教了XD,我找不出其他的例子或方法去說服她,這個定理是對的
因為我覺得要我當場寫證明,我也不會,及使有證明,也不會瞭解比較多,
後來她說要全部重新教,
一個禮拜兩堂課,一次高一,一次高二,每次兩小時
我高一的從三角開始教,又要遇到相同的問題了CC
不過按照blue大大的講法,向量教起來的確是輕鬆愉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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