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適合要求教室內學生固定座位?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是非成敗轉頭空)時間13年前 (2012/09/02 23:2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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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madhi:認真的老師 我開學就在課綱寫了不可以睡覺 其實我記得有規 09/02 18:09 : → samadhi:定學生上課時間的安全問題老師要負責 他如果不來 理當我 09/02 18:10 : → samadhi:們是有責任的 如果發生甚麼事情 09/02 18:11 : → samadhi:現在的學生沒那麼自律 該管還是要管 除非你不在意教學 09/02 18:12 看到了這段回應,讓我想到一些事, 不知道各位先進們是否有碰過, 這是真實存在的狀況。 學生蹺課跑出去玩,結果路上摔車受傷住院了, 家長來學校興師問罪, 責問老師為何上課不點名, 家長的邏輯是: 老師點名 → 孩子會到課 → 沒跑出去玩 → 不會摔車受傷 結果你這個老師「不按照規矩」來,造成我小孩受傷, 你這個老師就得要負責。 甚至曾有聽聞過,學生在住處燒碳自殺, 家長責怪學校和老師為何不點名, 邏輯一樣是:如果有點名的話,我孩子就不會自殺了。 雖然聽起來很可笑,但就是會存在這樣的事情, 這已經不是什麼自主學習或自律與否的問題, 要是遇到這樣的狀況, 如果在國立大學還好一點,要是在私立大學, 家長只要來亂一下,學校馬上就會地震起來, 當然,不見得會責怪老師,但一定會開始搞個強制點名, 要是家長向教育部申訴的話,會發生什麼事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大家還有印象, 之前教育部就有提過要「加強大學生出席」這檔子事, 只是沒有強制各校要搞點名制度, 但在像教學卓越計畫或是一些評鑑時, 這種東西還是會偷偷的被拿來當作審查標準。 大學不宜用強制的方式要求老師點名, 但老師要以點名作為評分的標準,仍應該予以尊重。 不過,在現在大學越來越「顧客導向」的時代裡, 點名有時已經變成老師「劃清責任界線」的方式, 或是滿足家長要求的「顧客服務」, (我把我小孩丟給你,你就應該要要求他來上課, 如果他沒有來上課,你就該通知我,並且馬上要求他去上課。) 雖然很無奈,但這是現在大學老師或多或少會遇到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4.144

09/03 08:12, , 1F
印象中以前上過相關法規 如果有找到再分享
09/03 08:12, 1F

09/03 08:12, , 2F
以我們學校來講 是有規定1/3不到課退學
09/03 08:12, 2F
文章代碼(AID): #1GGterM1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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