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以下情節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fate101)時間10年前 (2015/08/12 21:35), 編輯推噓8(8015)
留言2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事已至此擔心也沒有用了,先請C去幫妳疏通可以的話最好。 你自己要把整個研究的過程整理清楚,釐清每個環節的貢獻, 基本上這種事不會上法院,會先在自己學校的倫理委員會審查, 到法院法官也是要發函請學校的倫理委員會提供意見的。 就你的論述我想他應該是主張你瓢竊他的貢獻(想法、實驗、結果??), 我想能做的就是等他去倫理委員會主張你偷了他的哪個部分, 再針對那個部分去做答辯,所以要把整個研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 等委員來函的時候據實以告。 如果整件事真如你所說,縱使最後真的被判定違反學術倫理(??), 委員會也不見得會予以重懲。 重點要先想想他可能可以提出的點在哪裡,先做好準備以防萬一。 不過,我個人的建議是以和為貴,只是一篇文章。 何況你已經在謝詞感謝他了代表他也是付出過一點點, 只是貢獻沒有大到適合放在作者群, 但貢獻是非常主觀的認知,把他放到最後一位作者又如何呢?? -- 有些人都幫你把算式解出來了,但卻明白的說文章不入流別放他的名字!! 有些人只講了兩句話,卻硬是要說自己貢獻很大,非要放通訊作者!! 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73.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39386517.A.96C.html

08/12 21:38, , 1F
淚推簽名檔....
08/12 21:38, 1F

08/12 22:02, , 2F
有些MD只提供檢體 就要簽約要人掛他共同第一或通訊 :)
08/12 22:02, 2F

08/12 22:09, , 3F
問題是沒檢體也沒得做
08/12 22:09, 3F

08/12 22:51, , 4F
所以台灣大多數出來的論文,都得放科技部長當作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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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51, , 5F
他簽名,哪有錢做研究呢.....
08/12 22:51, 5F

08/13 08:17, , 6F
論文刊登時第一頁備註需感謝科技部贊助,部長掛名是太假!
08/13 08:17, 6F

08/13 17:09, , 7F
提供檢體我認為多少還是要給一個作者拉 但是第一或通訊
08/13 17:09, 7F

08/13 17:09, , 8F
就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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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10, , 9F
畢竟是合作 沒有人會願意平白付出的
08/13 17:10, 9F

08/13 18:56, , 10F
醫師"提供檢體"要列作者 那從肉體割出檢體的患者要否列?
08/13 18:56, 10F

08/14 05:50, , 11F
有啊..在M&M那裡
08/14 05:50, 11F

08/14 18:57, , 12F
只容你口不容你手...方法論的受試者都是去連結的無名體
08/14 18:57, 12F

08/16 09:07, , 13F
不過檢體的data讓可以投的期刊點數大躍進,那大家覺得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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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9:07, , 14F
醫生掛作者嗎(先不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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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大家看病記得注音證明自己的檢體未經自己同意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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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9:52, , 16F
被用在學術發表 這樣才能促進我國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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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9:59, , 17F
醫生如果開口要 起碼第二作者起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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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9:59, , 18F
醫生愛面子互掛一大排 哪差不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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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00, , 19F
大牌醫生基本上都掛上百篇 真正跟他相關的恐怕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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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37, , 20F
基本上現在發表有檢體都會要求IRB了啦,所以未經同意使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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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37, , 21F
體做研究理論上會越來越少,但不排除有些人會先偷做實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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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37, , 22F
結果,再補I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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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2:13, , 23F
除非日期造假 補倫委會同意也是在試驗之後 規定同意要先
08/17 02:13, 23F
文章代碼(AID): #1LoqkLbi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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