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其實政府可以將學術資源用在雪中送炭
文長請見諒。
流浪博士,排除理工科踏入產業界進行研發的部分來說,大多是人文社會科學博士。這些
博士,除了體認到以自己所學的專業,如果不能取得最高學歷,在目前台灣的社會環境中
很難有機會可以學以致用發揮研究專長,並且,也只有取得博士學位,才有延續學術研究
志業的可能。我們將學術研究當成人生的志業,平均3-4年才能取得人文社會學科的碩士
學位,6-9年才能取得博士學位,從大學22歲畢業開始一直到取得博士學位,也已經是而
立不惑之年,諷刺的是,我們不知道哪裡可以「而立」,對於未來該何去何從充滿困惑與
不安,根本談不上「不惑」,我常開玩笑地說,念人文社會學科的博士,可以說是CP值最
低的博士,念書需要花的時間比其他學科要長,畢業論文的字數是理工科的好幾倍,可是
畢業之後能找到的工作薪資卻低了好幾倍,簡直就是賠本生意。都念到博士了,難道我們
會不知道這個道理嗎?當然不是,那是因為我們認為並不是所有的知識都要能夠換算成金
錢才值得被學習被傳承;因為我們相信,我們所學習所認同的專業,不是能夠被簡單化約
成機械操作或數據實驗的;因為我們相信,人文社會學科是保留傳承人類文明和智慧的根
源所在,而我們願意為了這些信念,選擇這一條不被看好的路。現在的台灣社會,受到大
環境的影響,少子化加上就業難易傾向,原本就不是主流的人文社會學科教職缺僧多粥少
的情況加劇惡化。為了生存,為了繼續研究工作,我們只能選擇四處大量兼課以賺取微薄
的鐘點費,而因為四處流量,大量兼課,相對剝奪學術研究時間,沒有學術研究的產出,
更難爭取到稀有釋出的教職缺,於是,惡性循環像個醒不過來的噩夢一般,不斷地迴圈、
迴圈、再迴圈,即使中途因為現實考量的因素而想要放棄退出的博士們,也因為當時畢業
年紀已不年輕,加上流浪幾年,再加上高學歷,求職碰壁機率也高,即使想要簡單地去賣
個雞排回鄉種田務農,還會被社會輿論嘲諷做這些念到博士做啥?!
有一些流浪博士研究機運好點的,有機會可以爭取到科技部或是中研院的博士後研究員,
或是掛在專任教師的研究計畫項下,申請博士後研究員,對於延續研究生涯也是小確幸,
但是僧多粥少的情況只有惡化,加上人文社會學領域所能取得的研究資源一向單薄,那些
單薄的資源又被人文社會學門當中相對能換錢換點數的強勢的學門佔掉大部分的資源,那
些真正能夠保留傳承文脈並加以開展的學門的研究,還是被那些以點數和能跟產業結合換
錢的標準綁架,使得有志傳承、開展並整合跨文化研究的專任教師們的研究申請案不易通
過,連帶相關領域的博士後研究也不得其門而入。不能取得研究資源就很難有研究成果產
出,沒有研究成果產出就更難取得研究資源,這個惡性循環的迴圈,又再一次吞沒掉許多
有研究熱忱的青年學者。
日前政府提出玉山計畫,原意是要避免人才流失,同時爭取那些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優
秀學者回台灣服務貢獻,提高台灣的學術競爭能力,這個立意是良好的,但是政策執行的
方向卻是令人我們這些自己國內大學所培養出來的博士心寒的的。這些政策的利多落在兩
種人身上,一是資深學者,另外就是海外或海歸的優秀學者。資深學者的部分和弊端後面
幾位教授都會談論到,我針對海外或海歸博士來提出幾個讓人寒心的點:
1. 其實不難發現,台灣的大專院校,不論公私立,難得釋出教職缺都傾向海歸博士,要
國際化要英文教學是基本的,正重要的是,大家好像普遍認為國外大學的博士學位好像學
術訓練比較扎實,好像能夠取得國外學位的博士比土博士還要優秀,簡單來說就是有「崇
洋媚外」和「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傾向。坦白說,土博士英文不如人可能是真的,寫英
文期刊的能力不如海歸博士好像也是真的,所以我常常很想問,那台灣這麼多所大學,一
年開設招收幾千個博士學生,平均一年產出約4000個博士畢業生是要做什麼?(人文社會
學科104學年度合計790人)雖然近幾年教育部已經減少博士單招收名額(人文社會學門
101-103學年度平均畢業人數850人)如果連自己國家培養出來的博士生都不願意給機會、
不願意任用,那麼,不值得被信任的是那些以前也是海歸回台的教授的教育失敗?豈不是
自打嘴巴?還是招收博士生也只是教授們為求自己的研究生人數和維繫系所存亡?如此,
台灣的大專院校博士教育不論是素質或是斷層問題都是堪憂的。
2. 優秀的研究人才還限定是以具有正式教職的學者,意思就是說,如果你已經取得博士
學位卻還在流浪,沒能取得正式教職缺,就表示你不夠優秀,不是人才?適者生存,所以
還在流浪的就表示是弱者,被淘汰只是剛好而已?這又回到研究成果產出的惡性循環問題
。一般來說,取得博士學位之後要等到有正式教職缺,平均要3年以上的時間,3年都還是
極少數的幸運兒的平均數,更多流浪博士已經兼課數年還等不到正式職缺,這些為了生活
只能大量到處兼課備課的流浪博士,如果還要雙親要奉養、家庭要照顧,學貸要償還的,
哪裡還有多餘的精力和時間準備學術研究論文的發表?沒有3年內的學術代表作,表示你
不夠優秀,連要申請博士後研究都是困難的。至於那些想要申請教職的,至少也要先能夠
爭取到博士後研究,才可以專心做研究發表論文來證明自己也是堪稱「優秀」的。於是乎
,你就會發現學術界呈現一種強者恆強(用點數來換更多資源已得到更多點數),加上政府
專門作錦上偏花的政策,對於那些有學術潛力的卻被社會現實拖垮的青年學者,用社會達
爾文主義來包裝合理化那些齊頭式的平等的荒謬。為什麼不能把那些錦上添花的研究經費
(玉山計畫)用來給流浪博士一個可以證明自己研究能力的機會?各大專院校學科學門可以
增設博士後研究的員額,提供2-3年的專心做研究的場域,一個博士後研究員一年薪資約
85萬,一個玉山學者每年薪資最多可再增加500萬元,一次核可3年,每年150人次計算,
等於一年可以支援800餘位博士後研究員,一樣支應3年。當然,這種換算過於簡化,真正
能夠有研究成果的專任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們一定要給予相應的鼓勵,提高研究論文
發表的獎勵金,但是如果政策能夠雪中送炭,那些渴望有研究資源可以專注研究,不用為
了生存東奔西跑到處兼課以餬口的流浪博士,那些只能拚了命的做研究才能突破困境不被
淘汰的流浪博士,他們所願意投入研究的心力和熱忱,難道不會比那些既不用升等、也不
用自己做研究寫論文的資深教授還要值得被珍視嗎?
此外,科技部現行的博士後研究人才延攬,大多數需要掛在專任教師的計畫項下,只
有極少名額開放完全獨立的博士後研究,關於這一點,我也是有疑問,除了行政程序和信
任度、保證人之類的技術性可以克服的問題之外,既然都能接受獨立博士後研究的申請,
為什麼不開放更多員額讓流浪博士們也可以獨立申請研究案?目前科技部現行的研究計畫
博士後研究的申請需要掛在各大專院校已核准研究計畫項下,每年開放5月及10月兩梯次
申請。雖然另外有完全不需要掛在專任教師計畫項下的獨立博士後研究申請(每年3月提出
),但是每年核准名額極少,以人文司來說,只有1-3個名額。博士後研究員所提出的研究
計畫書基本上是可以獨立的,不需要強制掛名在專任教授的計畫項下。本質上,獨立博士
後研究員就是國外獨立研究中心研究員的概念,既然台灣沒有能提供更多且更多元的人文
社會學門專門研究機構,那麼,與大專院校合作,增加博士後研究員的員額,透過合理公
平的評核方式,不僅可以分攤舒緩博士過剩的問題,也同時提供博士們一個可以專心做研
究發揮研究潛力的機會,更重要的是,給青年學者一點信心,能夠安住在台灣做研究,能
感受到自己的政府珍視自己培養出來的博士、研究人才,能夠讓那些國中、高中、大學的
學生們,看到台灣的高等教育是真的能夠培育高級人才,也能夠給於支援,不致於讓人對
於念博士雌之以鼻,未來造成人才斷層只能向國外「買人才」的不歸路。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到最後一頁。
ps. 念文組不是原罪啊!
理想總是要人堅持;文化智慧總是要有人傳承...但是肚子總是要填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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