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醫界解讀彰化血檢「研究倫理上有明顯瑕疵」
感覺這個比較扯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1122/527AIKBIYEL52QIBBSNIMAS2RU/
台大醫院人體實驗出包 女助理竟偽造衛福部公文
更新時間: 2018/11/22 20:03
台大醫院一名神經科陳姓女研究助理,2016年協助醫師進行一項阿茲海默症的人體實驗研
究,卻偷懶未把研究計畫依規定送交衛福部審核,而自己偽造一份核准的公文,欺瞞醫師
和醫院,結果這項實驗找了43人參加後,台大醫院才發現陳女偽造公文,陳女見紙包不住
火也坦承不諱,台北地檢署考量陳女沒前科也認罪,且台大事後追蹤參與實驗者的健康並
未有異狀,因此雖認定陳女觸犯偽造公文書罪,但給予緩起訴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
台大表示,該女非該院正式員工,她變造其他衛福部正式公文,使主持該研究的醫師難以
察覺,後來有其他醫師要進行另一項阿茲海默症調查,院方告知已有類似研究在進行,這
名醫師因而向衛福部查證研究字號,赫然發現根本沒有相關字號,並向院方轉達,「讓院
方很傻眼」,詢問該女,她當場承認造假,這件事才曝光。目前該女已不在院內任職。
這名陳姓女研究助理年約20多歲,2013年起在台大任職,對於偽造衛福部公文書一事,她
出庭時表示相當懊悔,坦承自己就是貪圖方便,懶得發文向衛福部申請審核研究計畫,才
會偽造衛福部已核准公文,再寄發電子檔給醫院,謊稱已經申請通過。
這項研究阿茲海默症的人體實驗計畫,在2016年4月開始進行後,共邀請43名受測者參與
,期間不但要注射相關藥劑,也要定期檢查人體反應,而實驗進行到今年4月,台大醫院
察覺有異,於是要求陳女提出衛福部的正本公文,陳女知道瞞不住,才全盤托出。台大也
趕緊喊停人體實驗,並進行內部調查,追蹤參與實驗者健康狀況,所幸經確認受測者身體
並無異狀。
檢察官認為,偽造公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罪責非輕,但陳女認罪且沒前科
,而實驗雖未經核准,但也未造成他人身體危害,因此曉諭陳女不要再犯,讓陳女緩起訴
,為期3年,但須支付公庫10萬元緩起訴金,陳女聽聞能免於牢獄之災,還落淚致謝檢察
官,也允諾不會再犯。(吳珮如、邱俊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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