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卡人持卡的清償責任
大約三四年前我父親辦信用卡順便替我辦了張附卡(中華商業銀行)
之後我有刷了幾次但是只要有動到每個月我都會用郵政匯款給銀行
由於是附卡所以帳單我不會收到(我跟我父親不住在一起)
那些匯款單據都還在
但是之後我也都沒再用那張附卡
我父親也都沒去繳帳這張信用卡的錢~~以導致我現在也連帶變成信用不良
不知道我現在可以拿這些匯款單據出示說我有對我所消費的錢所進行的償還動作
要求銀行更正我的信用不良~~
還是說我跟銀行溝通那比錢由我來繳 但是這中間每個月的逾期違約金可以不收
只收所消費額度的年息18%嗎???????
因為違約金好像滿多的畢竟已經好幾年了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
附註:當初我所匯款的單據所交的金額 絕對都比我所動用的金額還要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5.75
推
12/02 17:03, , 1F
12/02 17:03, 1F
→
12/02 17:05, , 2F
12/02 17:05, 2F
CFP 近期熱門文章
8
20
23
115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