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我被迫離職 但公司不給資遣費用~請幫幫我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單身汗)時間16年前 (2008/10/30 16:3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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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這樣說好了, 勞工局的人基本上都是站在監督公司的立場上, 相對的,就是站在勞工的立場上來跟資方爭取。 這個過程裡有很多瑕疵,能不能舉證再說, 那張離職申請書也不該簽,那是代表你自願離開去申請的, 但是,你依然可以申訴。勞工局可以藉著查核或是調閱資料, 造成公司許多困擾,所以,從技術上你依然可以成功。 簡單的說,你只要強調你是非自願性失業, 堅持你是被誘導而簽署離職申請書, 剩下的,就是堅持。 資遣費與勞保失業給付,是伴隨非自願性失業證明而產生的。 在檯面上,兩個是一起出現,沒有一個有一個沒有的, 除非你不去申請。 不過在實務上,你可以要求工資開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 然後不主張資遣費(這是和解的空間), 不過,我強烈建議你,就按照法律走。 除非是特定區域特定產業,山水有相逢的機會很低, 尤其是這種很愛省資遣費的中小企業主。 該申訴就申訴,該堅持就堅持, 你可以放話說如果有人一直打電話說服,你就去警察局備案說被騷擾。 台灣就是有太多這種中小企業主, 愛省資遣費,愛省勞健保,愛凹員工,愛省加班費。 你可以讓勞基法保護你,而且不受干擾的保護, 前提是,你夠堅持也夠堅強。 可以相信的不是網路,不是同事,而是勞工局的諮詢電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3.209

10/30 16:38, , 1F
http://0rz.tw/6b50v 勞工局洽詢電話~
10/30 16:38, 1F

11/02 14:14, , 2F
推可以相信的不是網路也不是同事
11/02 14:1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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