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要做人情還是照規矩來呢?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yujane)時間16年前 (2008/11/02 23:1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ying5869 (從新開始)》之銘言: : ※ 引述《littleyam (小蕃薯)》之銘言: : : 問題來了 : : 請問各位姊妹你們會怎麼做呢? : : 1.幫她付款 並告誡她下不為例 : : 2.幫她付款 並跟她講我的難處 希望她以後不要再有這樣的狀況發生 : : 3.照規矩來 晚給我帳單 我還是要等到付款日才能復(可是我不想當黑臉@@) : : 4.先問問看老闆這個狀況要不要先幫她付 老闆說ok再付 : : 5.其他... : : 拜託~~請好心的姐妹們提供意見吧~感激不盡!! 我們公司也有類似的狀況,不過因為我們有內部公告系統. 所以若承辦人被重複發生的狀況搞得很困擾, 就會內部上簽(看妳們是怎麼跟主管溝通), 重新發布公告標準程序,並列出例外狀況如何處理: 例如.請那些人自己上申請單,需經該單位主管與你們財會主管或高階主管簽可後. 憑那申請單,妳們才可以作例外處理. 這樣麻煩的是那些要作例外處理的人,對妳們來說,也可少很多請示的麻煩. : 其實會回文章是因為曾經也在公司裡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 由於公司偶爾會參加公家機關的採購標案 : 而標案都要求公司必需提供一定金額的押標金 : 己經告知業務,會計這些出帳的時間固定星期五 : 特殊情形,一定要在出帳的前一天把資料送簽通過我們才會處理 : 某天,某一特別天兵之業務小主管M : 非常突然的要求我們早上開一張押標金的支票出來讓他去投標 這個例子,我也有碰過,只是此時我是業務的角色, 因為客戶忘了通知我們案子已上網(本來這案子是專案經理在盯), 等到我們要跑標案文件時,只差1~2天就截標, 一樣也是得麻煩會計部門趕押標金. 其實我們也知道程序,不過一個案子若沒標到,損失真的蠻大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6.150
文章代碼(AID): #193SFJiv (CareerLady)
文章代碼(AID): #193SFJiv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