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一下!!麻煩囉!!

看板Deutsch (德語)作者 (是非成敗轉頭空)時間20年前 (2005/02/01 03:5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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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tepeter (自由人@Frei Mann@)》之銘言: : ※ 引述《kalender (日曆啦)》之銘言: : : 如果有認真念的話五六年可以通過國考拿到碩士吧 : 那我想請問一下 是否一定要通過德國的國考 才能拿到法學位 : 因為我在台灣的大學已經唸到法律系的二年級 如果想去德國唸書 : 雖可直接從大學課程開始唸 但是否亦須通過國考呢?! : 因為我曾聽說德國對於外國人唸法律系的學生比較沒那麼嚴格 是真的嗎?! : 又唸法律系是不是也同樣被要求雙主修或修輔系呢?! 德國的法律系分成 Staatsexamen、Magister 以及 Promotion 三個階段,也就是國家考試、法學碩士以及法學博士。 如在台灣的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來德國可以進行碩士學程, 之後有機會繼續進行博士學程。如果在台灣是法律系碩士班以上 的學生,則可能從法學碩士開始,或是直攻博士。 如果你在台灣並非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如果要來德國念法律的 話,幾乎必定是從國家考試的階段開始,因為德國的法律教育, 並非與美國相同,非屬於學士後的科目,因此,要在德國攻讀法 律碩士的話,你一定必須是大學法律系畢業。 以一般德國人念法律系的來講,完成課程大約要九到十二個學期 左右(四年半到六年),之後要參加國家考試,分成兩階段,至 少要通過第一試,否則你連文憑都拿不到,通過第一試後,必須 去實習一年半到兩年,在參加第二試,以取得從事專業職業之資 格(例如: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如果第一試成績好的人, 則可以從事博士學程。 因此,所謂的碩士學程,完全是為了外國學生所設,亦即提供在 外國已經是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打算來德國攻讀博士學位的一 個過渡學程,當然,也不一定要繼續念博士,總之,德國的法律 碩士學程只是一個提供外國人具有相同學歷基礎的特別學程。 基本上,如果在台灣非法律系畢業,或是法律系尚未畢業的學生, 都不適宜來德國研讀法律,因為必定是從國家考試學程開始,如 果沒通過國家考試的話,連學位都拿不到,等於白念,務必要慎 重考慮。因此,如果非法律系畢業而想念法律碩士的人,請考慮 英、美等國,而大學法律系尚未畢業的人,請至少等大學畢業後 再前往德國,會是比較妥當的選擇。 -- ※ 編輯: strafrecht 來自: 84.128.166.143 (02/01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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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你講的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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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_et6pw (Deu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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