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事假扣薪的法條有詳細說明嗎?
請問你妹妹當時進去時,
是否除了學校提供的合約之外,
還有簽公司另外給的合約?
我上兩個禮拜就遇到一家公司,
除了原本實習員的合約,
還要另外簽一張公司私人的契約,
內容就不贅述了,
就是一些保護公司的條文,
還有一堆的賠償條文,
像是提前離職,
要賠薪水的6倍........
我最後沒有簽,
因為感覺很吃人夠夠,
而且不是一張對等的合約,
而且學校也不建議簽!
下面是實習員合約的內容有關薪資的部分
為甲方參加「00大學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計畫」,
依「勞動基準法」及「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實施方案要點」等相關規定,
經三方協議後同意訂定條款如下:
五、 甲方之薪資與年終:
甲方月薪由丙方代教育部轉撥補助工資新台幣約26,190元,
含本薪22,000元(含甲方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額)與勞健保及勞退金
(依乙方實際支付額實支實付,但不得超過(含)4190元),
惟乙方若要求甲方加班或假日工作,
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另外給予加班費或假日薪資。
六、 請(休)假:甲方請(休)假部分,一個機構相關規範辦理。
九、 爭議處理:
(1)發生實習糾紛或爭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辦理。
(3)甲方於乙方實習訓練期間,訂約之一方如有違背契約義務情事者,或發生實習
糾紛、爭議,另一方得經由丙方「實習與就業輔導委員會」提請召開會議請求
調解仲裁,或逕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及相關規定處理。
本契約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及「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實施要點」等相關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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