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事假扣薪的法條有詳細說明嗎?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yyyy)時間15年前 (2009/12/18 1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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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妹妹當時進去時, 是否除了學校提供的合約之外, 還有簽公司另外給的合約? 我上兩個禮拜就遇到一家公司, 除了原本實習員的合約, 還要另外簽一張公司私人的契約, 內容就不贅述了, 就是一些保護公司的條文, 還有一堆的賠償條文, 像是提前離職, 要賠薪水的6倍........ 我最後沒有簽, 因為感覺很吃人夠夠, 而且不是一張對等的合約, 而且學校也不建議簽! 下面是實習員合約的內容有關薪資的部分 為甲方參加「00大學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計畫」, 依「勞動基準法」及「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實施方案要點」等相關規定, 經三方協議後同意訂定條款如下: 五、 甲方之薪資與年終: 甲方月薪由丙方代教育部轉撥補助工資新台幣約26,190元, 含本薪22,000元(含甲方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額)與勞健保及勞退金 (依乙方實際支付額實支實付,但不得超過(含)4190元), 惟乙方若要求甲方加班或假日工作, 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另外給予加班費或假日薪資。 六、 請(休)假:甲方請(休)假部分,一個機構相關規範辦理。 九、 爭議處理: (1)發生實習糾紛或爭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辦理。 (3)甲方於乙方實習訓練期間,訂約之一方如有違背契約義務情事者,或發生實習 糾紛、爭議,另一方得經由丙方「實習與就業輔導委員會」提請召開會議請求 調解仲裁,或逕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及相關規定處理。 本契約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及「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實施要點」等相關 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3.90 ※ 編輯: kaorube 來自: 118.161.133.90 (12/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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