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想請問非離職證明書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思い出は億千万 )時間15年前 (2010/02/01 12:10),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有在版上/ 找不到類似主題 想請問大家 小弟情形為 2008/10 因為前公司營運不善 前公司整個結束,那時候公司有幫全部人申請 非自願離職證明,我也有去申請失業給付以及健保補助 在2009/01年找到目前工作, 工作地點在大陸江蘇,沒有簽工作合同,有勞健保 目前公司打算以本地人員逐漸替換台幹 我也被告知Feb/08返台後,就不必再去江蘇 薪資支付到二月底,但是要求我簽自行離職 我有說這是公司人事政策,並非我不願再工作 請開立一份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主管告知,我之前已經有申請過失業給付 所以無法再申請,再者 公司開立這證明,會無法再應徵新人員 我想請教版友的是: 1.失業給付真的只能申請一次? 在新公司加入勞保時間2009/01~2010/01 2.如果公司單方面堅持不給證明 除了向健保局申訴之外(這是最後手段)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要求? 3.這是我個人想法,不知道可行嗎? 我與公司協商 如公司不開立證明 在我簽立自願離職書之前, 失業補助由公司補償我個人損失 確定已經錢入戶口,再簽辭職書 文有點長,還請版友幫忙解惑,多謝 -- 「其實我從來就沒想過要做什麼英雄。」我低下頭說 「算你還有點眼光。這可是天下第一的苦差事。風險高,壓力又大,工作時間還不規律, 又累,又費精神,看起來光榮得很,其實卻狗屁不如,簡直是世上最討厭的工作了。而且 幹這一行不只要心思敏捷,還要心狠手辣心眼黑,只看你現在為這一點鳥事就為難成這樣 的窩囊像,就知道你是絕對幹不下來的。」老頭搖頭,嘖嘖有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28.86.75

02/01 18:53, , 1F
1應該是錯的,之前申請過,只要後續勞保期間多於半年(應該
02/01 18:53, 1F

02/01 18:53, , 2F
是半年吧),就可以重新申請下一次。
02/01 18:53, 2F

02/01 18:54, , 3F
2. 應該是跟勞保局,找健保局幹嘛....XD 他應該會跟你說,
02/01 18:54, 3F

02/01 18:55, , 4F
繼續去上班,確定你的離職單上的理由,不是你個人理由。
02/01 18:55, 4F

02/01 18:56, , 5F
3. 沒聽過公司這樣做的,可能你要自己試看看....
02/01 18:56, 5F

02/01 20:40, , 6F
你拿就保法第16條給那個智障人資看 你之前才領兩個月
02/01 20:40, 6F

02/01 20:41, , 7F
現在還是可以領
02/01 20:41, 7F

02/01 20:41, , 8F
第二點是找勞工局 不是找勞健保局
02/01 20:41, 8F

02/02 14:00, , 9F
的確是 一時手誤打錯字 XD
02/02 14:00, 9F
文章代碼(AID): #1BPbGfPp (Employee)
文章代碼(AID): #1BPbGfPp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