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薪資合理嘛
根據勞委會的函釋勞動2字第0960130677號:
按月計酬之勞工於逾法定正常工時之時段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條規定計給延時工資;其據以核計延時工資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究應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原約定月薪給付總額相當於
240 小時者(即「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 30 再除以 8
核計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仍可依據
原公式推算(如月薪為 17280 元者即為 72 元),不因按時發布之基本
工資調升至 95 元而當然變動。
換句話說,月薪除以30就是日薪,日薪x天數就是可以拿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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