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薪資合理嘛
先來簡化一下c大的問題
月薪 17280
工作天數12天
其間不足工作日因 工作場地施工無法工作
實領 6890
我的答案
6890是12天的薪水再扣勞健保
可以去檢舉
假日的薪水真的沒給
另外,
若沒記錯,因資方因素致使勞方工作權受損,
還是要發薪水的(原薪水的幾分之幾)
台灣勞工多是老實人,較少聽到有人跟老闆要這個的
※ 引述《caku0101 (Be the best)》之銘言:
: ※ 引述《lembertlin (mountain)》之銘言:
: : 如果他實拿「11705」是合理的,
: : 因為
: : 17280/30=576 17280/31=557.41935483870967741935483870968(算557)
: : 11705/576=20.321180555555555555555555555556
: : 11705/557=21.014362657091561938958707360862
: : 所以
: : 「工作12天加國定假日」的薪水應該都有拿到
: : 因此
: : 他的老闆是中規中矩的人
: 對不起,是我計算眼殘有問題
: 17280/31*12=6890 (我眼殘變成*20)
: 重點想請教,因為遊樂園算是排休
: 資方硬是以工作天數來計算,這樣合理嗎
: 工作天數只有12天 這樣是否休假天數也會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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