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請益]公司要我自動離職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阿撒不魯)時間14年前 (2010/10/22 18:24),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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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我的工程師自己也留一手,我也只能像個跟屁蟲般的看他臉色, : 現在說我不適任,要我自動離職, : 我不肯,我說我要資遣證明, 到工作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申請項目記得勾選「資遣費」、「離職證明」 約14個工作天內,勞工局會發文給雙方,到勞工局指定地點開協調會 原因理由都得填寫,不過記得不要寫情緒用語 就事論事 : 公司人事緊咬我說我在這任職期間我還有去外面面試, : 所以其實我自己也想走, : 那主管現在認為我不適任,其實也是我自己的意願. : 我說這是兩回事,我有去外面面試是事實但是我從沒開口說我"我要離職" : 今天是你們覺得我不適任,所以離要辭退我, : 人事說好,那這樣我們就用免職的方式喔! 照你的狀況,如果公司要開除你 必須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才可以不付資遣費解雇,有一說稱為懲戒性解雇 如果不是這個條款,請你離職 應該要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勞工對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 將你資遣才對 : 我說,免職&資遣&自願離職是不一樣的事情, : 我去外面面試,那請問我找到工作了嗎?沒有阿! : 我有打去勞工局問過了.免職是要在公司傷人,破壞公務,或是有犯刑事罪. : 不管你有沒有簽3個月的是用同意書,不適任就是必須以資遣的方式. : 資遣是因為你們覺得我不適任,並不是我自己開口要走. : 人事說她不同意我的說法. : 因為 我今天自己來辦離職了. 這裡很關鍵,你有簽離職同意書,或者其他文件嗎? 如果有簽離職申請書,且上面有註明原因 那勞資爭議調解很難成立,如果妳什麼都沒簽的話 勞工局能夠使力的部分比較大 : 我就回她說:那是昨天老闆談完後要我自己走,所以我來辦離職. :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我不幹了. : 結論是 是今天還是沒有拿到資淺證明.也沒有離職單. : 緊咬著我有去外面面試,所我自己心裡有離職的意願, : 當然是要我自己離職. 這個在職場可能不是很妙的做法 畢竟讓同事知道你要跳走,麻煩會很多 : 然後又說 她要跟高層討論,是不是要開資遣. : 門禁卡他們也給我收走了. : 我說大家好聚好散,我也沒要拿你們的資遣費,我只是要這張資遣證明, : 你們要保護公司,當然我也要保護我自己,不是嗎? : 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我一個女孩子要這樣跟他們抗衡, : 我也真的很手足無措.... ※ 編輯: blacknate 來自: 203.70.97.44 (10/22 18:29)

10/23 03:27, , 1F
只要簽署任何可以視為自請離職的文件就不用找勞工局了
10/23 03:27, 1F

10/23 03:27, , 2F
協調會資方只要把文件丟出來,會議就可以結束了
10/23 03:27, 2F

10/23 03:30, , 3F
協調員看到這種東西就不會再多說什麼,多說只是浪費大家
10/23 03:30, 3F

10/23 03:30, , 4F
時間
10/23 03:30, 4F

10/23 10:16, , 5F
實務上是這樣沒錯,而且根據了解,走訴訟也沒用
10/23 10:16, 5F

10/23 10:16, , 6F
除非能舉證是被強暴脅迫寫下,不過目前我沒看過這種案例
10/23 10:16, 6F

10/25 18:02, , 7F
就算是也不能舉證啊(譬如他把你關在會議室不讓你出來)
10/25 18:02, 7F
文章代碼(AID): #1CmMPafe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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