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律師檢覈考試廢除了?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回到錫安城....)時間18年前 (2007/03/02 16: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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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幸今年雙榜 現在正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中 關於galab 和 cokechang 的大作 我都讀過 甚至還跟原po討論過 我的看法倒是恰恰和上面的人不同 在檢覈考 還未廢除時 cokechang所提的新舊函 函示裡面 應該是在解決雙榜者的困擾 就是在問 如果我沒有律訓和實習 我到底是和其他只考上司法官的人一樣 一定要當到試署才能檢覈為律師 或是可以直接登錄為律師 在舊函示裡 好像是覺得 沒考上律師的司法官都可以當到試署司法官直接檢覈 為律師了 那有考上律師的司法官 如果你還是強迫他當到試署司法官才能免律訓和實習 那有沒有考上律師其實就沒差別了 因此才會有只要受訓分發為候補司法官 且考上律師者 就可以直接免律訓加實習 登錄為律師 但新函 覺得這樣不太好 我懷疑是司法官雙榜的人太多XD 怕好不容易受訓分發就落跑 還是要求要當到試署司法官才能免律訓加實習 其實也不過多花半年時間的成本罷了 檢覈考廢除後 只考上司法官沒考上律師 想當律師 只好繼續考律師高考了 不然下來只好當法務XD 但是在95年以前只考上司法官 沒考上律師的 是否可以主張信賴保護 像我朋友93年考上的 他當時還有檢覈考 他可不可以在今年分發後 當到試署司法官 請求檢覈為律師? 我們其實看法分歧 去打官司就知道了XD 那雙榜的勒 我個人認同ikehunting 學長的看法 我覺得還是要當到試署才能免律訓加實習啦 這樣才能最少綁你五年呀XD 不然現在幾乎九成都雙榜 去過各水再下來 這樣司法院的算盤可能不划算喔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3.66
文章代碼(AID): #15vziK9k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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