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2題戶籍法區辨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3/06/14 19:05),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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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D 41 李女是國內有戶籍者,其外籍配偶該如何依姓名條?使用姓名? A猨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名 B獏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氏 C獱結婚登記取中文姓氏,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名 D斅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取中文姓氏,歸化後應取中文姓名 <100年身心障礙特考> B 34 外國人克魯斯先生與我國女子小璇結婚,嗣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克魯斯先生依姓名 條例等規定該如何使用姓名? A猨與小璇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必使用中文姓名,初設戶籍應使用中文姓名 B獏與小璇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初設戶籍時均應使用中文姓名 C獱與小璇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初設戶籍均?必使用中文姓名 D斅與小璇辦理結婚登記時必使用中文姓名,申請歸化、初設戶籍應使用中文姓名 請問這兩題有何差別? 是要用 姓名條例 第 1 條 還是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 3 條 還是因為後來修法 答案才不同 ------------------- 姓名條例 第 1 條 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 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 ,其中文姓氏,亦同。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 3 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民結婚,於辦理結婚登 記時,應以書面確定其中文姓名;其子女之中文姓名,依相關法律規定辦 理。 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應確定其中文姓名。回復國籍者 ,其中文姓名,以喪失國籍時之姓名為準。 外國人、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應以中文姓名登記,並得以原有外文 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79.147

06/14 19:07, , 1F
請附上考題的出處
06/14 19:07, 1F
※ 編輯: megaeia 來自: 111.252.179.147 (06/14 19:35)

06/14 20:52, , 2F
只看施行細則第3條就好,第一題答案有誤選項A應為正確
06/14 20:52, 2F

06/14 21:03, , 3F
第一題就是出題老師用舊法出題~~明明新法已施行~
06/14 21:03, 3F

06/14 21:19, , 4F
說得對!請看 http://ppt.cc/4XpY
06/14 21:19, 4F

06/15 20:07, , 5F
今年不考統計 換回戶政了嗎
06/15 20:07, 5F

06/18 14:26, , 6F
可是"姓名條例"仍然未修正,修正是"施行細則"
06/18 14:26, 6F

06/18 14:28, , 7F
姓名"條例"應該算"細則"的母法...100考選部的答案也沒改
06/18 14:28, 7F

06/18 14:30, , 8F
第一題給的答案仍是D ><
06/18 14:30, 8F

06/18 14:48, , 9F
可否有勞樓上各位先進到18060,看我推文的疑問@@ 謝謝
06/18 14:48, 9F
文章代碼(AID): #1HklZU4Y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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