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免洗)時間7年前 (2017/08/11 01:5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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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妨正面思考 原本還有聲音說要學德國 一生限考兩次 所以本魯覺得目前這樣不錯了 或是抱怨考試浪費人生的考友們也可組成立利益團體去遊說 法律系畢業或是二十學分修畢者均發給律師證書且廢除實習制度 這樣就能讓考生與渴求法律服務的民眾們利益最大化了 (供給充足+完全競爭) 那些老屁股律師準備顫抖吧!!! 大家說好鋪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4.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2387419.A.5C9.html

08/11 02:12, , 1F
ID正確
08/11 02:12, 1F

08/11 02:18, , 2F
哀...說到底都在利益說話 法律人被人看不起不是沒原因
08/11 02:18, 2F

08/11 02:27, , 3F
天下熙熙 皆為利來 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
08/11 02:2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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