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槍在手)時間7年前 (2017/08/11 17:44), 7年前編輯推噓16(17148)
留言66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2 (看更多)
我是覺得名額縮可以,但請用定額%數 若真要改成及格制,請確保錄取分數一定的穩定性與避免冷門學說與實務見解 否則侵害遠大於用比例制 舉實際數據給大家看 隨機找到102年律師508分是203名 該年商法滿分200分,現在是100分 我隨機抽取五個商法和國文成績平均 商法(95+99+93+92+100)/5 約是96 國文(69+58+68+58+66)/5=64 所以如果商法剩下一百分扣掉國文,成績將會是508-48(96/2)-64=396 也就是如果設計門檻的話102年考203名的優秀考生都會被刷掉 如果以102年一試到考8500人計算 錄取率不到2.4% 這在以前都可以上司法官了 你說102年特別難嗎? 公職王查到99~105年 七年中99 100 最低錄取分數都比102年低 過往七年可能有3年錄取率低於2.4% 其餘四年我覺得平均7% 8%還是有的 所以才說除非不考獨門暗器或是冷門實務見解 否則對考生的安定性與這科考試的鑑別度而言,都是很負面 的 另外就資格考試的本質 應該是看同學是否具備律師基本職業能力 我想這不包含需要遍覽各種老師的學術文章和各種冷門實務見解 這樣要求對學生整體學習發展未見是好事 採用比例制有缺陷,也就是擔心報考人數增多會影響錄取品質 但及格制缺陷更大 除非能儘量確保不出現冷門實務或是獨門見解 否則這考試將失去鑑別篩選意義 而過度膨脹的考試範圍,也失去律師最為資格考的原始意義 更很可能讓認真念書,已具備律師基礎知識的同學高分落榜(甚至多年),是一種人力資源 的浪費,對社會發展實質不利 更遑論之前因為自殺事件頻傳放寬的原意瞬間土崩瓦解,甚至變本加厲 以上一點建議 希望制度設計者必須考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94.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2444673.A.D8C.html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1/2017 17:50:00

08/11 17:53, , 1F
推推!
08/11 17:53, 1F

08/11 17:54, , 2F
大概要等明年二試放榜時,才會開始有人覺醒吧?
08/11 17:54, 2F

08/11 17:57, , 3F
203名落榜不代表新制後面的也會落榜 也許後面的國文
08/11 17:57, 3F
我是取平均 那203名之前的比如150名也可能因為靠國文拉分上榜

08/11 17:57, , 4F
選考都很爛 但其他科目加起來剛好過400分
08/11 17:57, 4F

08/11 17:59, , 5F
制度設計者就是要考生們都去死,這確實符合他們的本意
08/11 17:59, 5F

08/11 18:03, , 6F
擅長選考或國文分數高的考生很吃虧...
08/11 18:03, 6F

08/11 18:04, , 7F
不用比例及格制的話,就會類似不動產估價師那樣子:
08/11 18:04, 7F

08/11 18:04, , 8F
99年 6.96%
08/11 18:04, 8F

08/11 18:04, , 9F
100年 0.65%
08/11 18:04, 9F

08/11 18:04, , 10F
101年 12.89%
08/11 18:04, 10F

08/11 18:04, , 11F
102年 7.91%
08/11 18:04, 11F

08/11 18:04, , 12F
103年 2.73%
08/11 18:04, 12F

08/11 18:04, , 13F
104年 15.34%
08/11 18:04, 13F

08/11 18:04, , 14F
105年 7.69%
08/11 18:04, 14F

08/11 18:04, , 15F
之後考運變得真的很重要,只是律師已經卡死一試前33%+
08/11 18:04, 15F

08/11 18:04, , 16F
二試前33%,還有除國文及選考以外之科目總分800分要400
08/11 18:04, 16F

08/11 18:04, , 17F
分以上的門檻,及格率只有上限,而下限搞不好連0.XX%有
08/11 18:04, 17F

08/11 18:04, , 18F
可能會出現,加上應考人數變少,重現律師二位數及格人數
08/11 18:04, 18F

08/11 18:04, , 19F
的光榮年代。
08/11 18:04, 19F

08/11 18:04, , 20F
 
08/11 18:04, 20F

08/11 18:04, , 21F
我是認為如果想控制8%及格率的話,那就採一試前28.3%,
08/11 18:04, 21F

08/11 18:0, , 22F
二試前28.3%就好了。
08/11 18:0, 22F
其實我贊同 我覺得目前制度設計讓人民生活處於極端不穩定狀態 錄取率從2~9都有可能 無鑑別度也無安定性 學法律的應該要有敏感度知道這對人民(考生)的侵害 大頭的觀念就是 你怎麼當律師連50都沒有? 但事實法科考試多數人在42~58,榜首幾乎不過60 多數考生差距在5分內 這是法律這科改題的天性使然 一兩題冷門題可能就可以差到平均3分十分巨大 在有冷門題的情況用分數看實力不公允的

08/11 18:15, , 23F
公會的目的就是希望每年只有400多個人考上,甚至更少
08/11 18:15, 23F
若是如此就沒什麼好說的 被罵剛好 黑箱隧行利己動機 無從檢視與辯論 要砍名額可以 但是手段搞成這樣 真的不要怪社會瞧不起法律人 但就算如此 設成固定6%都比現在對權益的侵害小 安定性是學法之人極重視的價值 現在是錄取沒有標準 認真也不一定會上

08/11 18:21, , 24F
回復8%不就好了,簡單明確,這樣難度算平易近人,而且
08/11 18:21, 24F

08/11 18:21, , 25F
又不會受到每年給分標準寬嚴不一的影響
08/11 18:21, 25F
贊同

08/11 18:25, , 26F
107年這套制度玩下去,應該三年之內就又會檢討了。
08/11 18:25, 26F

08/11 18:25, , 27F
只是所有考生又得陪這些官員玩三年遊戲。
08/11 18:25, 27F

08/11 18:26, , 28F
這種用其他考試結果就能理解的東西,不知道腦殘官員是在
08/11 18:26, 28F

08/11 18:26, , 29F
想什麼?
08/11 18:26, 29F

08/11 18:27, , 30F
要我說的話,各校法律系學生拉個幾千人到考選部前面抗議
08/11 18:27, 30F

08/11 18:27, , 31F
107年開始實施的這套制度,如果新聞媒體能多播幾次的話,
08/11 18:27, 31F

08/11 18:28, , 32F
應該會比較有用吧?
08/11 18:28, 32F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1/2017 18:30:31

08/11 18:28, , 33F
考生為什麼會逐年增加?各校法律系所每年四、五千人畢業
08/11 18:28, 33F

08/11 18:29, , 34F
,考生當然會增加,壓低律師及格率,你叫這些畢業生怎麼
08/11 18:29, 34F

08/11 18:29, , 35F
辦?
08/11 18:29, 35F

08/11 18:37, , 36F
我還真的看過有人靠國文上榜的,為什麼不直接廢考國文
08/11 18:37, 36F

08/11 18:37, , 37F
算了?
08/11 18:37, 37F

08/11 18:40, , 38F
想多了 不過就是老律師客戶搶不過年輕律師而已
08/11 18:40, 38F

08/11 18:42, , 39F
論學術、熱忱、精神體力 樣樣都輸 只贏在起跑早
08/11 18:42, 39F

08/11 18:43, , 40F
推 非常認同
08/11 18:43, 40F

08/11 19:26, , 41F
新進律師素質從來就是一個假議題
08/11 19:26, 41F

08/11 20:08, , 42F
應該先把獨門暗器蓬勃發展的那幾科管一管
08/11 20:08, 42F

08/11 20:25, , 43F
08/11 20:25, 43F

08/11 20:28, , 44F
念四年又補習n年沒考上 說自己品質穩定 呵呵
08/11 20:28, 44F
你的閱讀能力?? 紮稻草人打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1/2017 20:50:39

08/11 20:42, , 45F
考書記官啊 考法警啊 再不然還有警察啊
08/11 20:42, 45F

08/11 20:42, , 46F
法律系四等行政警察考不上真的應該________
08/11 20:42, 46F

08/11 21:06, , 47F
取消比例制跟學分班什麼關係?這邏輯我也是笑笑,
08/11 21:06, 47F

08/11 21:06, , 48F
說一句笑話,我讀法律系
08/11 21:06, 48F

08/11 21:10, , 49F
阿你不是說學分班去考 所以品質不穩定嗎
08/11 21:10, 49F

08/11 21:11, , 50F
那你們念四年又沒考上 應該品質都超穩定的吧
08/11 21:11, 50F

08/11 21:12, , 51F
穩定的一直考 一直考 超穩定的
08/11 21:12, 51F

08/11 21:18, , 52F
想想我真是傻了 何必有人酸學分班就回應呢
08/11 21:18, 52F

08/11 21:18, , 53F
面對一堆念四年 輸給念20學分的 也難怪那麼崩潰
08/11 21:18, 53F

08/11 21:19, , 54F
這倒是可以理解 念四年輸給理組難怪不平 加油崩潰喔
08/11 21:19, 54F

08/11 21:20, , 55F
加油考試喔 不要花太多時間浪費時上網 會考差差喔
08/11 21:20, 55F
哦哦 誤會了 之前我有文提到學分班能考上都沒差 反而有不同背景或工作經驗更好 我指的概念是 台灣制度下 分母因為能修學分就去考所以難以掌控分母數量 導致錄取數量較難控制 當然也有可能是本科濫竽充數 學分班會來考的實力都很好 這我不敢說 我只是想制度討論要站在雙方立場 想改制用及格制不用比例制的原因 故只是說猜想 此處非全文重點 並沒有留意 本身覺得能考過沒有本科較優 若有冒犯請見諒 已經修掉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1/2017 21:43:37

08/11 21:45, , 56F
無論分科及格制或平均60分或50分及格制,律師二試都會很
08/11 21:45, 56F

08/11 21:45, , 57F
慘烈,主要原因是獨門暗器題還有閱卷給分較嚴格。
08/11 21:45, 57F

08/11 21:47, , 58F
分科及格制,直接告訴你結果,評分標準不變的話,不會超
08/11 21:47, 58F

08/11 21:47, , 59F
過二十個人第一年能全部及格。
08/11 21:47, 59F

08/11 21:48, , 60F
平均50分及格制,民國99年是8.03%,那年及格最低平均成績
08/11 21:48, 60F

08/11 21:48, , 61F
是46.13分。
08/11 21:48, 61F
只是說有這可能性 不能說一定有 但無論如何是一種不穩定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1/2017 21:55:32

08/11 22:34, , 62F
淚推+1
08/11 22:34, 62F

08/11 23:39, , 63F
沒學分班會變難考好嗎
08/11 23:39, 63F

08/11 23:40, , 64F
一試降到剩6000人考,搞不好要破400才過一試
08/11 23:40, 64F

08/12 00:52, , 65F
照原po說法好像降%數比較ok,那降到5%如何?然後廢考國
08/12 00:52, 65F

08/12 00:52, , 66F
文這樣?
08/12 00:52, 66F
我只題大方向 用分數是很不OK 至於幾趴ok 廢不廢國文 可以再討論 如果問我個人 我重視程序和論述 利害關係人找來 用數據佐證不是感覺 我自己題個幾趴其實沒什麼意義 也只是感覺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2/2017 07:55:46
文章代碼(AID): #1PZNo1sC (Examin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ZNo1sC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