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委任經理人離職之特休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organic)時間15年前 (2010/09/06 15: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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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到公司法 所以推測此經理人應是依公司法29任命 又依"資深經理人"可能是副總之類職務 且依公司法32經理人不得兼任 原PO記得回來回饋一下最後處理方案嘿~~~ ※ 引述《saja (莎亞)》之銘言: : ※ 引述《organic (organic)》之銘言: : : 既是委任 : : 就非勞基法規範的"勞工" : : 建議您先拿出他的委任合約確認一下內容 : : 如果假別的部份載明比照勞基法那就好辦 : : 如果沒提到 : : 就得雙方合意 : 這東西牽扯的範圍就我所知還滿廣的 : 以我淺薄的法律知識會發現有幾個問題 如有誤請大大另行補充 : 1.如果是委任代表非勞工 則不適用勞基法 資遣費或特休等等也不必依照勞基法來算 : 在我印象中 委任契約代表該員不限於貴司服務 也無打卡等必要性 以完成任務為主 : 在這個情況下 若契約內容未明載特休未休處理辦法 則雙方合意即可 : 2.如果該委任經理人有打卡等情事 公司對待該員的事實如同其他勞工 : 而此經理人有可能自願離職也有可能被資遣的情況下 原PO又比照勞基法將特休折薪 : 很有可能會使得該員在被資遣時可以舉列其為勞工之事實 : 並且合理要求比照勞基法之資遣費 如果是資深員工又是舊制的話 就是一大筆錢了 : 好啦我知道我想太多 不過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是不是不要在這問板友 : 好好去看他的合約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0.167
文章代碼(AID): #1CX9fCMd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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