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留停回來後特休假如何給?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極力擺脫杯具!!)時間14年前 (2011/12/24 13:1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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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leenso (仙劍奇俠傳五)》之銘言: : 有一位A員工94年間到職的 今年100年五月起開始申請留停 : 預定明年101年一月回來復職 留停期間為八個月 : 他不含留停的年資為5.2年 : 請問明年一月他回來後 我們是根據5.2年的年資給他特休14天假嗎? : 這個特休是從1/1他回來的第一天起就可以開始使用嗎? : 還是可以要求他復職後至少要連同留停前的四個月合計做一年 : 才可以來使用這14天的特休? : (我們公司是切1/1~12/31來算的 所以第一年會照比例給假 第二年後就正常了) : 如果1/1就可以開始使用 這樣會不會造成一個狀況 : 假設他1/1回來復職說要來請這14天的特休 請完後才離職 : 那公司不就是等於他留停八個月後 回來一天都沒上班 : 然後有近三個禮拜復職的假象 要付他三周的薪水 : 怎麼覺得怪怪的呀? 這個問題我問過勞工局及人事主管協會 就勞基法而言,到職滿1年應給特休 如遇到貴司和本司一樣都是以1/1為特休發放的基準 勞工局建議的處理的方式:留停前年資+留停後復職滿一年的那天再給 也就是說假設他是100/4開始留停 100/12回來復職 年資是5.2年 那麼下回給特休時的日期為年資滿6年的那天也就是大約在101/8-9月 此時給的特休應為年資6年的特休天數 另外業界很多都是採到職日當天才發給特休,之後每滿一年的到職日給特休 這種如遇到留停之後復職一樣是算到滿足年的那天才給特休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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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職後滿一年給 那應該是101/12給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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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5.2年 特休10天 按比例算 10*(1/1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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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01/12可以休1天 之後102年可以休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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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說錯了 是14*(1/1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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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留停前年資+留停後復職滿一年=>年資滿6年那天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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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zLzcZz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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