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現調蘇打綠超~好喝)時間14年前 (2012/03/13 00:3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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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p0327 (亞克拉斯)》之銘言: : 標題: [討論]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 時間: Mon Mar 5 22:37:32 2012 : 經過這兩三年的人資工作 : 漸漸覺得勞基法對於企業而言... : 似乎不像稅法那麼重要... : 不守法的嚴重性...目前最嚴重就罰三十萬... : 除非發生命案...扯上勞安..不然很少會像稅法一樣出現停業的狀況... : 前幾年吵的沸沸揚揚的科技業...到現在當紅炸子雞的服務業... : 真的有遵守的企業真的少之又少.. : 究竟勞基法對於企業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呢?? : 最近真的很疑惑..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8.160.219.84 : 推 Eileenso:待過不甩勞基法的公司,覺得員工很可憐;現在在盡力守勞基 03/05 22:43 : → Eileenso:法的公司,覺得人資很可憐(被員工氣得半死) 03/05 22:44 : → Eileenso:勞基法基本上是不太平等的,對員工沒有任何罰則 03/05 22:45 : 推 smile14for0:其實遵守勞基法的企業也不少 只是不遵守的常被關注 03/06 00:12 : 推 tenghui:類比法, 校規再嚴, 會翹課的還是照翹, 被退學頂多換學校 03/06 00:59 : → tenghui:那校規到底誰在遵守, 當然就是被笑迂腐的模範生 03/06 01:00 : 推 raccoon104:待過.."不要跟我說勞基法"的公司... 03/06 08:04 : 推 a5180637:我要推一樓~雖然經驗不相同可是我很支持一樓的說法= =" 03/06 22:00 : 推 organic:不太懂一樓的說法?如果公司願照勞基法走,凡是依法條,人資 03/08 12:01 : → organic:該會輕鬆許多才是,另外對員工的罰則應該援用民法或刑法吧? 03/08 12:02 : → organic:凡洩密,工作道德,甚至恐嚇暴力都是不需引用勞基法就可以 03/08 12:06 : → organic:告的,近年的性騷擾也另有兩性平等可援用 03/08 12:07 : → organic:勞基法私認為還是單純定義規範"勞動條件"就好 03/08 12:09 : → Eileenso:最大的問題點就是請神容易送神難,作業員人家一小時一般做 03/08 21:44 : → Eileenso:100個,她做10個20個,順便造成損品30個,換別種做也是一樣 03/08 21:46 : → Eileenso:她乖乖的在她的位子上也沒幹嘛,但就是幾無生產力,總不能 03/08 21:47 : → Eileenso:每個都資遣吧,這樣的員工每個月新人都有,偏偏這樣的人可 03/08 21:49 : → Eileenso:能知道自己不好找工作,死皮賴臉絕對不走,總不能每月都在 03/08 21:49 : → Eileenso:資遣,結果主管快抓狂,好員工不平衡,劣幣逐良幣,板上的大 03/08 21:50 : → Eileenso:大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啊? 03/08 21:50 道德勸說或單位主管施加進度壓力 若要認真執行 或可先訂出每人標準(當然要合理值) 無法達成目標 經過公開告知並訓練後仍達不到者(訓練次數依工作內容訂) 再資遣 第一他自己會有壓力(因人而異?) 第二不幸勞工局來關切時才拿得出證據(這很重要 公司才站得住腳) : → EriJu:覺得勞基法最不合理是公司要預告員工離職,員工卻可說走就走 03/09 12:55 : → EriJu:不能扣薪 只能用民法去告 03/09 12:56 : 推 organic:Ei大您提的問題癥結應該遵守勞基法與否無強關係,Er大員工 03/09 15:07 : → organic:離職除了因14條外也要預告阿!? 03/09 15:08 : 推 kshsbug:現實是無罰則無強制性 ~~ 03/09 17:55 : → EriJu:樓上正解,過完年丟個離職單就走,公司還要付過年那幾天 囧 03/09 21:01 : 推 organic:面對這種無視規定的員工,公司的作法是期望該員能留下來 03/09 23:15 : → organic:作好交接再走還是快快送人? 03/09 23:16 : 推 organic:對守法者給予完整的法律保障,對無視規定者給予相對的回應 03/09 23:21 : 推 organic:這是我能給的經驗,參考參考 03/09 23:23 我期望的是他們能遵守勞基法(或者勞基法能強制性的)提出預告 至少在預告期間內能找個新人頂一下 不用大家又留下來加班只為了那個說走就走的人 這可能不是很多錢 卻仍是成本 若搜集這些拿來提出賠償? ╮(﹀_﹀")╭ : 推 Eileenso:遵守勞基法的結果是面對那樣的員工也不能叫她滾,希望O大 03/10 00:36 : → Eileenso:可以有好辦法(跟勞基法沒關係也可以)講到過年跟大家分享 03/10 00:37 : → Eileenso:今年過年有個員工在過年前最後一天丟離職單,離職日寫年假 03/10 00:38 : → Eileenso:最後一天是他的離職日,請問九天年假大家付不付薪?我們... 03/10 00:39 : → Eileenso:付了.....這種情況能不生氣嗎?他說他有提前10天提唷,一天 03/10 00:41 : → Eileenso:工作天加九天年假這叫做勞基法說的10天啦,鬼才有辦法交接 03/10 00:42 : → Eileenso:然後主張說勞基法說的10天可不是指工作日,假日也算的,所 03/10 00:43 : → Eileenso:以他提出的時間點非常合理,不給他薪水他要去申訴哩 03/10 00:44 : 推 Eileenso:還是拜託提供解決無生產力員工的辦法吧(寄我信箱也行) 03/10 00:57 : 推 organic:離職申請押在假期結束後一日應該不是什麼罕見的case,您可 03/11 22:30 : → organic:多做點功課,依您表面敘述,我有個建議:義務不能不盡,權利 03/11 22:31 : → organic:或可放棄, 03/11 22:31 權利的濫用又該如何界定? 我指的是那種不遵守預告期間 又偏把離職日寫在假日的 其實很多時候公司也付一付就算了 一個小辮子讓勞工局來盧小小多不值得 只是有種 "現在的人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的感受罷了 : 推 Eileenso:若他是壓在假期'後'一日那的確是很多人,但他是壓在假期的 03/12 23:05 : → Eileenso:'最後'一日,是禮拜天休假日 03/12 23: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8.34

03/13 08:57, , 1F
自願離職者,公司不是可以把他自己預訂的離職日提前?
03/13 08:57, 1F

03/13 12:34, , 2F
我的理解是 他要10號 你要他8號走可以 但錢要付到10號
03/13 12:34, 2F

03/13 12:34, , 3F
否則就變成資遣要預告吧?
03/13 12:34, 3F

05/24 11:31, , 4F
我想請問若是員工17.18.19三曠沒上班,離職日要押哪天?
05/24 11:31, 4F

05/24 11:32, , 5F
是要押在三曠前還後??這個日期我怕會有爭議
05/24 11:3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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