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的問題 麻煩大大解惑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REN)時間13年前 (2013/01/05 2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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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謝謝各位大大進來看這篇文章 小弟目前情況如下 小弟在原公司待了二年多,因為目前接到一份新的offer 對方要求在2/1報到,而我也答應了! 後來發現原公司發放年終是發放日當日需在職才同意發放 而小弟想要領取年終,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弟領到 小弟目前的疑問是 1. 小弟想從2/1至2/8號都請特休,2/1至新公司報到 想請問各位這樣重疊在兩間公司上班有無觸犯任何的法條呢? 2. 預告離職日應該填2/8號還是2/18號呢?(提前20天提) 若為2/18這樣子新舊公司都會發放過年期間的薪資,是不是不好呢? 3. 勞健保應該是會重覆加保,會不會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呢? (小弟的新公司與舊公司並不是相同的行業。應該不會有受類似競業條款的影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1.122
文章代碼(AID): #1Gw3JQ-K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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