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離職的問題 麻煩大大解惑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小羊)時間13年前 (2013/01/08 19: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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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npcst (REN)》之銘言: : 首先,謝謝各位大大進來看這篇文章 : 小弟目前情況如下 : 小弟在原公司待了二年多,因為目前接到一份新的offer : 對方要求在2/1報到,而我也答應了! : 後來發現原公司發放年終是發放日當日需在職才同意發放 : 而小弟想要領取年終,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弟領到 要領到最簡單的方式是拿到再走 我之前遇過有公司拿到在規定幾天內離職的,獎金還要吐回去的 記的好像是三個月還是半年吧 : 小弟目前的疑問是 : 1. 小弟想從2/1至2/8號都請特休,2/1至新公司報到 : 想請問各位這樣重疊在兩間公司上班有無觸犯任何的法條呢? 邏輯上可以,不過公司會直接要你做到一月底就好 : 2. 預告離職日應該填2/8號還是2/18號呢?(提前20天提) : 若為2/18這樣子新舊公司都會發放過年期間的薪資,是不是不好呢? 現在提的話預告日為1/28號 當然公司不是傻子...他也可以按照你出勤比率去計算工資 等於你舊公司一毛都沒有 至於新公司如果你2/1準時去上班 是會有整個月份薪水沒錯 : 3. 勞健保應該是會重覆加保,會不會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呢? : (小弟的新公司與舊公司並不是相同的行業。應該不會有受類似競業條款的影響吧) 基本上如果做到一月底不會有重複加保的問題 不過個人還是建議你現在提離職別想年终 不然就是延後報到時間吧... -- 想要去的地方太多太多,不如就來去環遊世界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17.5
文章代碼(AID): #1Gx0RV16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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