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可瑪貓)時間9年前 (2016/05/22 08:3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目前勞基法規定的假有下列三種,給延長工時費用也不同 : 1.例假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 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給予勞工補休"。 : 目前大多企業約定成俗的利假都是禮拜天,除非在勞動契約中有另外明訂, : 或是貴單位屬排休制度,否則稽查時都會抓在禮拜天為例假。 : 2.休假日 : 雇主如遇紀念日、勞動節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或特別休假, : 均應使勞工休假。雇主於休假 日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 : 這點其實很簡單,就是"國定假日"或員工與公司約定好的特別休假日出勤, : 以上兩個休假是一定要加倍給薪, : 月薪制來說就是多給今日出勤的錢,例如多給一天薪水800元, 例假原則上不能出勤 特殊狀況如天災 加班要給加倍工資沒錯 至於要不要多給補休 得看是適用40條或32條第3項 休息日的加班 多數公司是多計1倍(含月薪為加倍) 但事實上是 給0.33 0.66就已合法(1倍已在月薪中) 許多員工對這個算法不接受 我認為也不合理 但目前法規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5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63877014.A.E56.html
文章代碼(AID): #1NGFsMvM (HRM)
文章代碼(AID): #1NGFsMvM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