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假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ikehunting (stehen im Regen)時間17年前 (2008/02/18 20:55)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3/7 (看更多)
※ 引述《hyperion (吃經濟學家的恐龍)》之銘言:
: ※ 引述《Innnn (Solong,Etude)》之銘言:
: : 然後法院就會來壓訴訟代理人
: : 說什麼你有受特別委任,趕快決定要不要和解
: : 和解這等事最好是我說了算啦.....
: : 很討厭這種不知喪親之痛的法官
: 和解與否的決定權,應該在當事人,而不是在委任律師身上吧?
: 至少在上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的時候,課本上都是這
: 樣說的。(啊?台灣不考也不教喔?)律師可以建議,但無權替
: 當事人作主。
: 萬一律師屈服於法官的壓力,自作主張決定和解,事後被當事人
: 告 malpractice 的話,不知道律師可否拿出法官的指令當擋箭牌?
hyperion大,這邊要吐嘈你一下,
民事訴訟法70條規定受特別委任的代理人是可以代為和解的,
這倒和台灣有教什麼或沒教什麼關係不大。
當然,不是說有受特別委任就要聽法院的話和解,
不過本件和有沒有考或教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距離比較遠,
代理人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或是法院體諒甫喪親有沒有和解的心情,
可能比較是要討論的對象。
: 不過,台灣嘛,有認為「律師倫理規範」是「低階的法律問題」的
: 司法官,當然就會有強迫律師決定和解的法官大人囉。
這恐怕也和台灣或者哪一國沒有關係,
不過與其說法官是大人還是人民是頭家,不如說彼此的距離和感情遠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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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00.178
推
02/19 02:5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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