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加入公會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越來越靠近)時間16年前 (2009/02/17 17:1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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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事務所在台北,過去的作法是:受僱律師需自行加入台北公會, 並維持會員身份,也就是入會費及月費都由律師自行負擔,因為具有 律師公會會員身份才得執業,也才具有被聘為受僱律師的資格,所以 覺得這樣要求應屬合理。而若為事務所業務而必須加入其他公會,則 由事務所負責出入會費及月費(繳費的時候請特別要求公會在收據上 註明事務所名稱,只有律師大名在上面的話,國稅局可能會不認帳, 我們一開始沒注意,之後寫再多信函去解釋都沒用,說不認就是不認 )。 後來我們面試一位剛實習完的律師時,她覺得她既是受僱,維持會員 身份是為了辦理事務所的案件,關於台北公會的費用,自己負擔入會 費可以接受,但是月費應該是事務所負擔才對。 我覺得雙方的立場沒有絕對的對錯,但是因為其他的律師都是自己負 擔,這可是影響到全體性,所以沒有同意她這樣的要求。結果本來已 經談到上班日了,就因這點雙方各有堅持而告流局。 因為有這樣的經驗,覺得為了這樣的事情跟律師爭論,實在是太煞風 景,所以後來在一個適當的時機,我們就改為台北的入會費律師要自 行負責,月費則由事務所負責。 不過對律師而言,到底哪一種較有利呢?雖然看來事務所負擔月費, 律師就少了這筆支出,但事實上,也有可能因此在核薪資時,就把這 個當成本考量進去了,台北的月費是八百五十元,算得精的老闆,或 許就自動在核薪時少個一千(雖然經驗上看來,老闆常常會忘記這一 筆),當然這把尺只在老闆的心裡,我們是不會知道的。 會採用什麼制度多少也反應老闆的風格,同樣的,會不會為此跟老闆 去爭取改變制度,也反應你的風格,我覺得這個方面倒是比那一個月 幾百塊的月費還要重要的事情呢(不是說幾百塊不重要啦,幾百塊 也是錢咧)。 ※ 引述《bmk (￾ NN￾ ￾ ￾N ￾)》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前輩 : 加入公會的錢是自己負擔的嗎? : 還是事務所會幫忙負擔?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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