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訴訟] 請推薦台北律師 (工廠噪音)消失
※ 引述《clody (Piko)》之銘言:
其實你們自己唸法律系時同學的素質也很清楚
真正認真負責的人還是少數。
市場上很多律師 收了錢 卻沒真材實料 你們也一定看過不少
走法院這麼勞民傷財、又要賭法官、又要賭律師人品、又要搜證
風險全部在消費者身上
不要說委任前咨詢可以看的出來律師優劣,這是不太可能的
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也許律師都只接大案、小案不太想理
那久而久之,消費者只好尋其他管道
案件來源的市場,就只有這樣。
這是二廂情願的事,酸言酸語也沒有用,勉強不來。
就這樣囉。
: ※ 引述《cgfan (carryme)》之銘言:
: : 瞭解,謝謝你的說明~
: : 請問,是否可以社區的名義提告?
: : 這樣就變成一次性告訴、集體求償。
: : 求償金額高,住戶參與意願應該也高
: : 而社區也有比較多的資金提供適當的報酬。
: : 其實我原文是說,勝訴適當報酬+80%後酬,約為10-25萬
: : 敗訴1萬報酬
: : 這是因為我用你們說的價格找過四次律師,
: : 結果,品質真的是令人覺得當了冤大頭,真的很失望。
: 看你定義是甚麼
: 如果敗訴=當冤大頭的話
: 那單就或然率來說,你有二分之一的機會是冤大頭。
: 當然話不能這麼說,有些事情本身體質很重要
: 找不找的到請求權基礎,證據有沒有留足,因果能不能證明都會影響
: 雖然這麼說很讓人傷感,但常理上來講有道理的事情
: 至少還有法條本身跟舉證責任兩件事情要處理
: 另外補充一點,如果你是老闆,面試一個面試者的時候,
: 他告訴你,”我前四個老闆都是慣老闆”,你會不會很害怕你做得再好都是第五個?
: : 如果不把報酬與勝訴和求償金額作連結,消費者真的是採地雷只求有緣遇到好律師。
: 建議同,如果功課做足證據充分,又覺得案件簡單,
: 建議書狀也自己寫好了,這樣連一萬都省起來。
: 只是各行各業都有一些眉角,事情有時候沒有真的這麼簡單。
: 原告的角色舉證責任是很讓人崩潰的(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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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00.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03638593.A.E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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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 先說,純分享我的看法,已放棄找委任。
你說的也有道理。
但我認真得說,目前的委任費用,加上我說的不確定性。
除非消費者本身要處理的是財產爭議、或遺產等等..金額大之利益關係外
不然一般的"小"案件,消費者評估之後,
真的只能自己摸摸鼻子、或著另尋管道。
這樣的案源一定比大案子來的多許多,是個不小的市場
以我的案子來說,難搞的失業求償不算的話,
其他部分,對已熟悉有噪音案件的律師真的需要4-5天的工時嗎?
我想是未必的。
而且我的報酬不是一萬,是敗訴一萬,勝訴前傭不只一萬,+後酬必有10-25萬
我認為這種方式,算是"小"案件的客戶,幾乎都能接受的。
我不認為這種方式是真的無理,或許敗訴時酬勞可以再提高,
但這也許是小案消費者與律師間都可能同意的一種方式
因為這方式消費者較有保障,而律師即使敗訴,也只是小賺。
勝訴就是2-3案的報酬
我相信閒置的律師還是很多,這是一種事務所的獲利來源。
確實你可用律師行情就是一小時5000-10000來跟消費者說。
但消費者聽不進去,他們不可能接受2個月薪水去賭一個律師的敬業
何況台灣人職業道德真的是,十分欠缺...。
除非律師公會本身有律師認證機制,有客觀的律師評價,可參考委任品質。
不然真的許多簡單的小案件市場,就這樣默默消失。
我不知道時常興訴的其他國家對於這種小案,市場是怎麼運作
也許台灣在這方面,可以找一種方式讓市場運作起來
對律師、對民眾都是好事
單純分享自己的看法聊天,如有冒氾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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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找過環保"署"的免費資源
這案子也沒有拖三年,是最近想要處理才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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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我言之無物不該回文阿。
反而是有些噓文,真的是不知道在嗆什麼東西@@。
※ 編輯: cgfan (101.8.100.140), 08/25/2017 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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