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整理一下上面的推文
裡面 有對 事務所 這種不作為方式 說明原因
請 原 po 和 G 大 參考
推 gsc0478:K大我覺得你要看清楚原PO有說到...申請人沒有回應..
→ gsc0478:今天是漏字的問題,把這個字補齊了..本來就是事務所的責任
→ gsc0478:畢竟人家原文說明書又沒有漏字...事務所只有一句申請人..
→ gsc0478:沒有回應..就要放棄這個案子..是乎沒有什麼職業道義..
→ gsc0478:況且..把這個修正的核駁理由給外國申請人..她已是一頭霧水
→ gsc0478:吧..畢竟原文又沒錯..你要外國申請人回應什麼???
→ gsc0478:那是申請人自願放棄啊... 跟你事務所把人家的案子搞砸了不
→ gsc0478:不一樣吧....
→ gsc0478:就算是務所要放棄。。道義上也要跟申請人詢問過吧....
→ kaikai1112:G大 難道你不知道那是一種托辭嗎????????
→ kaikai1112:事實上 我以前的事務所 在代理人放棄後
→ kaikai1112:也都是這樣回專利局的
→ kaikai1112:因為 事務所不會主動跟專利局說要放棄
→ kaikai1112:而會拖到 專利局 依職權處份
→ kaikai1112:這樣如果 代理人將來有意見 我們也有作到
→ kaikai1112:撐到最後一刻的感覺
→ gsc0478:那這樣以後棘手的案子..事務所就主動放棄就好了...
→ gsc0478:反正可以跟申請人說。。。。”沒過”....
→ gsc0478:反正我該收的錢有收到就好了...管你專利有沒有用..
推 hsuhuche:我想請問g兄一下,你是幹這行的嗎?
→ hsuhuche:基本上,是不可能有"棘手的案子讓它自己死掉"這種事的.
→ hsuhuche:常見情況是發明人要繼續答辯或放棄 事務所都要配合.
→ hsuhuche:在這個例子中,一個簡單的修正就可以讓案子活下去,
→ hsuhuche:一般而言是不會有放棄的可能.申請人主動放棄此案的機率
→ hsuhuche:相當高.
→ kaikai1112:事務所對棘手案件 會轉案給其他事務所
→ kaikai1112:不會故意讓他死的 沒信譽的事務所 是活不下去的
→ gsc0478:我是不是這行 不是重點。。重點是不喜歡你一開始就喜歡嗆
→ gsc0478:人的口氣..
→ gsc0478:這是我回你文的原因..因為你根本沒有就原PO的文章去做討
→ gsc0478:論..你只是看到有人嗆事務所..就跳了出來..
→ hsuhuche:其實k大要表達的意思跟我很像.只是比較直了一點.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lkw:我沒想到,k大站在事務所立場,只是為了出來幫事務所脫責 10/23 11:12
: → lkw:不用一直辯我是不是猜想 10/23 11:13
: → lkw:你對這件案子跟這家代理人的了解,沒有我深 10/23 11:14
: → lkw:是誰猜想?? 10/23 11:14
: → lkw:k大應該出來開事務所,而且照著你的生意邏輯去做 10/23 11:15
: → lkw:我相信一定很賺錢 10/23 11:15
: → lkw:我還是維持我一開始的論調,代理人打字翻譯校稿的工作沒做好 10/23 11:16
: → lkw:責任就在代理人,而不在申請人 10/23 11:17
: → lkw:就這個錯誤的修正,代理人應主動修正,而不該再跟申請人索價 10/23 11:17
: → lkw:如果今天申請人知道這件案子是要准的,而因為代理人的疏忽,那 10/23 11:18
: → lkw:有的吵了
: 基本上 你是完全不知道別人在說啥 就是了
: 你連 申請人 是不是 "打算放這件案子" 都不知道
: 就在那裡說 "事務所不盡責" 事務所 要跟 "申請人索價"
: 你會不會 想太多了 ????????
: 就像你說的 代理人應主動修正 小事一樁
: 那為何 事務所 不去作 ????????????
: 你有沒有想過 這跟本就是 申請人已經 放棄這個案子了
: 你難道 不明白 "不作為" 就是一種作為 這個道理嗎???????
: 事務所 難道會笨到 不知道 不作為 專利不會准嗎?????????
: 會完全不對一件案子 不作任何作為
: 基本上 就是 已經得到對方的某些 指示 才會作 "不作為" 這種處份
: 不然主動提修正很難嗎?????? 要繳額外費用嗎????????
: 難道 事務所不知到 提修正 就可再讓案子活久一點嗎?????????
: 可是 你在完全不了解 申請人與事務所的聯繫過程
: 就一股腦的指責事務所 還說我在替事務所 "脫責"
: 真的很好笑 我是能幫 事務所 "脫" 那些 "責"
: 要是 那個事務所 真的那麼顢頇 把代理人要的案子搞死了
: 相信我 這不是我們在這裡嘴砲 就能幫他們脫責的
: 更好笑的是 你還在這理狗拿耗子地 指責事務所不負責
: 人家 國外代理人 和 申請人 都沒在嗆聲 你在激動啥
: mind your own business 把你自己的業務搞好就好
: 不要對自己一無所知的事 亂發議論
: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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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19.228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220.134.119.228 (10/2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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