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美國的Final OA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科技與法律)時間17年前 (2008/01/19 00:18),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concen (concen)》之銘言: : 不好意思,可能以下會問很蠢的問題 : 之前的事務所,教導接到final OA時 : 除了依據審查委員的意見修改之外, : 不能依自己的意見改claim(但我可能沒學正確.搞不好事務所不是這樣教= =) : 並且我接觸到Final OA的cases,客戶就二話不說提出RCE : 可是我最近碰到一個情況 : Final OA,審查委員只通過一個附屬項 : 客戶想把 : (1)通過的附屬項取代成原來的獨立項(當然改寫成獨立項形式啦), : 但要保留其餘的附屬項依附到這個新的獨立項 這個在 final OA 一般會被接受 : (2)通過的附屬項(屬於裝置項) : 多出因而被通過的那個特徵加到另一個屬於方法項的獨立項, : 並且那方法項的其餘附屬項也都要保留 有可能不會被接受 而產生new issue 但如果方法項與裝置項的的核駁幾乎是用一模一樣的案子 應該可以說服審查委員 : 因為我沒做過,我就去問人 : 可是這時候開始很多意見都出來了 : 有人說這是小改,審查委員接受機率很高 : 有人說這樣會有"new issue"(?),得先電詢跟審查委員溝通是否接受 : 有人又說,誰說Final就不能改的,也可以有其餘修改方式 : 建議除了把審查委員同意的增加為另外一個獨立項外, : 原先的所有claims也繼續打,只要審查委員的意見很不合理就可以 : 不管是哪一個意見 : 都跟我之前學的不一樣, : 好像Final OA可以爭取的空間蠻大的.. : 不知道能不能跟我稍微解釋一下 : Final OA除依據審查委員的意見修改claim外 : 到底可以爭取的空間有多大呢... : 是否只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就可以呢.. 小弟不才 來說說自己的經驗 一般來說 如果是已經核准的附屬項併到獨立項是會被接受的 只要你的claim是不會產生new issue的 通常審查委員會接受 至於新增claim大部分是一定不行的 因為審查委員不會再去檢索一次 所以此時就要提RCE 其實 只要不會有超出本來claim範圍的合併或修改 不會讓審查委員需要再去檢索一次時 都可以嘗試看看 以上是小弟一年半來的經驗 不一定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42.231 ※ 編輯: vuyan 來自: 203.204.142.231 (01/19 00:29)

01/19 01:25, , 1F
謝謝
01/19 01:25, 1F

01/19 10:56, , 2F
我通常會直接改argue跟提RCE一起~
01/19 10:56, 2F
文章代碼(AID): #17aD58lm (Pat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aD58lm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