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北市勞工局 被控打壓臨時人員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Whatever)時間16年前 (2010/02/12 22: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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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dcbest ( 風雅諸 )》之銘言: : [轉錄] : 北市勞工局蘇局長的回應: : 完全支持就服中心對本案的處置,因為我們要以民眾利益為最優先考量,去年適值失 : 業潮高峰期,就服中心所轄就業服務站人滿為患,即以本局而言,每位承辦員每月承辦 : 公文高達136.8件,已被戲稱為工蟻局,同仁辛苦可見一般。身為公僕,有機會為民眾服 : 務是一種福份,也是榮耀,我們不能眼睜睜看著各就業服務站民眾大排長龍,卻放任極 : 少數同仁,明明是每兩週工作時數八十四小時,卻要求四小時仿效失業潮之前作為放假 : 日,古人所謂「拔一毛而利天下」,如果我們在法律與契約上應如此作為而不去作為, : 卻反要求額外利益,對民眾痛苦置若罔聞,那麼勞工局要這種員工何益?所以身為勞工 : 局長,完全支持這次就服中心的斷然處置... : 資料來源: 北市勞工局網站 :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1112642&ctNode=25344&mp=116001 : ===== : 各說各話... 這個聽起來有點怪 如果按勞基法雙週工時84 hrs 施行細則第23條裡所規定的 19 天應該要全放 可是這些臨時人員如果是按行政機關行事曆實施放假 勢必違反勞基法第 37 條? 還是北市臨時人員放假跟公務員不同調啊? 不同調的話, 要求延長服務時間的精神好像也沒啥意義... 問題二 真的適用定期契約嗎? 勞基法定期契約的定義很嚴格 最簡單的判斷就是若同一工作同時聘有有不定期契約人員從事工作 這工作應該視為不定期契約... or I miss some key poin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95.235

02/12 23:59, , 1F
我也覺得應該是不定期...
02/12 23:59, 1F
文章代碼(AID): #1BTMHdm2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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