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有人知道公務人員兼職的相關限制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海虎)時間16年前 (2010/02/21 22:54), 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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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eves0921 (猴老大)》之銘言: : 請問有人知道公務人員的兼職限制嗎? : 例如家裡若有事業,營利事業登記不能登在我身上嗎? : 又若想利用下班時間,培養另一個事業,有什麼條件呢? 第 十三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 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 東,而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公務員利用權力、 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 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 十四 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 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第 十四 條之二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 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 十四 條之三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我怒了...第13條..股份不得超過10% 看樣子 我還是繼承挖石油的家族企業好了 -- 如果帥是一種罪,我豈不罪惡滔天。 如果迷人是一種錯,我已經一錯在錯。 如果聰明要受懲罰,我豈不千刀萬剮。 每天我都不斷刷新一項新的世界紀錄,那就是——我在世界上保持最帥的紀錄!長得帥不 是我的錯,你喜歡我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 帥是天意,酷是人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9.238

02/22 00:23, , 1F
你可以不吃不喝全部買台積電一定不會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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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0:36, , 2F
你還是繼承打藏獒的事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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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5:46, , 3F
你可以繼承achii大在國考版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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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1:14, , 4F
所以家教跟補習班是允許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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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1:47, , 5F
當然不行 不得兼任業務…所以很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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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1:48, , 6F
補教名師 可是從來沒看過人只聽到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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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1:52, , 7F
十四條之三寫的不是有包括"教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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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2:42, , 8F
文眼是:非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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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教學是指正規學校教育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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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3:53, , 10F
但他寫"或"而不是"且"耶..真的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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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哪裡有寫是正規學校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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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0:06, , 12F
認真查了一下函釋好像還是要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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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0:07, , 13F
但沒有禁止 銓敍部85 年10 月28 日85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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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二字第1374625 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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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0:09, , 15F
所以上面的說法錯誤自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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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20:19, , 16F
我知道了..感謝你祥細的說明..
02/23 20:19,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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