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司訓所生活?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清不掉的待辦事項...)時間16年前 (2010/02/27 0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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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w5566 (法律新手愛56)》之銘言: : 依司訓所司法官訓練規則 : 第 三 條 學員在所期間,一律在所內膳宿,按時作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 : 在此限: : 一、星期三;例假日及其前一日。 : 二、依本所請假規定得外宿者。 : 三、第四階段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者。 : 四、其他特殊情形經所長核定者。 : 想請教的是: : 1.除了四款例外規定外,完全不能踏出司訓所一步?(例如採買物品、運動?) 中午12~2,晚上6~10可自由外出,週三週五延長到晚上到10點半門禁 週六 週日放假 要回來裡面睡 門禁分別是晚上10點半跟11點 :  2.第1款例外的實際實施情形?是否雖然如此規定,但實際上僅形式? 第一款的意義主要在講 這些日子晚上可以不用在所內睡覺 想出去吃飯或幹嘛之類的 請參考上面列的時間比較準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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