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具任用資格的雇員擔任委任職書記的現象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6年前 (2010/07/29 21:2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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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mg (...)》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不具任用資格的雇員擔任委任職書記的現象 : 時間: Thu Jul 29 21:12:39 2010 : 請問一下..看一些機關的組織法... : 似乎特別明定允許依照雇員管理規則雇用的雇員,可擔任該機關的委任職的書記。 : 請問這種現象很普遍嗎?算是對任用體制的不好影響嗎? : 還是說其實影響反正較小應該算無傷大雅呢.... 那種屬於 民國88 年以前雇用的雇員. 占住委任缺. 在經省後任用法源已經刪除,亦即不再新補,自然淘汰,占書記職缺. (機關現有幾位雇員,該機關就得少任用幾位書記) 而考試院在 88 年以後,有舉辦幾次的委任升官等考試 就是給這類的雇員取得任用資格的考試,考過取得委任一職等 任用資格.. (條文已經落日,所以上次 or 上上次修法已經刪除此一升官等考試) 總之,過去的事情就沒啥好討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6.127

07/29 21:30, , 1F
反正就是黑官就對了,,,
07/29 21:30, 1F

07/29 21:36, , 2F
當時的僱員 今日的九等主任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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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5, , 3F
尤其警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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