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急 關於以公假服補充兵申請年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0/11/25 13: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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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n1 (san1)》之銘言: : 本案請公假部份因涉及領雙薪問題,依規定似乎以撤銷公假改辦留職停薪,並追繳服役期 : 間已請領之俸給為宜。(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啦~) : 至於考績部份,依考績法第3條: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 : 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考績法細則第2條: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 : 再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06.21局給字第0910016701號函:關於貴部函詢公務人員依法應 : 徵服兵役於退伍(役)或停役,如於一個月內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報到,其退伍日至復 : 職支薪日之年資得否併入考核、休假及服務獎章等...函示內容略以: : ...考績部分: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六條規定...準此,有關應徵入伍留職停薪人員 : ,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如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提前退伍或停役),並依 : 上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 : 服務機關申請復職者,其年資視為不中斷,並得依規定辦理當年度年終考績。 沒錯呀,這函文裡面放了多少文字陷阱?? ^_^ 年終考績只是講"年終打的考績",又不是講"給全年考績" 而且軍職跟公職身分的考績又不能併打,公職高於軍職, 所以軍職服務的部分無法併入打考績(你要打軍職考績?可以) : 惟依該部90年7月27日九十銓五字第2044255號令略以,該郭○○日前,業經入營服役人員 : ,准其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四條規定,參加九十年度年終考績(成);惟自九十一年一月 : 一日起,公務人員依法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即不准其參加考績(成)。又是類依法 : 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人員,於復職日起至當年十二月如已連續任職滿一年者辦理年終考績 : ,如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另予考績。 銓敘部的文,要看懂相關要件 1月31日以前留停復職,可以拿到全年考績.....理由?? "因為考績是以月計算" 所以,若是 "年頭"辦理留停的"復職", 或者是 "年尾"辦理留職停薪的停職 若屬於實授人員,應該就可以撿到全年考績,其他?? "通通都沒有機會". 大原則就是 "中間一天都不能斷"(這就是留停會傷考績的道理). 當時原PO 誤用公假當做補充兵的服役時間,現在被發現, 就是要補回這段,銓敘部不可能放過的...(放過?會死人的 ^_^ ) so,只要不能滿足 "連續任職"的要件,基本上沒得談...... : 因此,本案服補充兵留職停薪期間為97.10.13~97.10.24)不足一個月,且年資如當事人有 : 依規定期程辦理,年資可視為不中斷,應仍可辦理97年度的年終考績,似不影響當事人考 : 績晉敘等事宜吧。 : 以上言論僅供參考,一切仍以主管機關函示規定為準。 反正呀,全台灣不是只有原 PO 當補充兵又是現職公務員, 這種??早就是通案了. 至於本篇? 不要誤解"年資不中斷",這個不中斷,"不是18種年資都適用" 更何況還有高低職缺的要件(低官職等高官職等的差別) -- 要看懂考績法,沒那麼簡單呀(偶看了好幾當,都還沒參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9.82

11/26 19:06, , 1F
逢m必推)))))) XD
11/26 19:06, 1F
文章代碼(AID): #1CxVZpaD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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