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出"可以坐高鐵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紫)時間15年前 (2011/06/18 16: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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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請益] "公出"可以坐高鐵嗎 : 時間: Sat Jun 18 01:21:46 2011 : : 公出的定義是以距離定義還是以時間定義 : 例如30公里以內算公出 : 30公里以上算公差 : 還是一天以內算公出 : 超過一天以上就要算公差 : : 公出可以申請高鐵車資(非台北板橋)的交通費嗎 : 高鐵除了台北地區 : 站與站間距離都有一大段距離 : 請公出可以坐高鐵嗎 : : 我聽朋友說 : 他們單位有些人不可以請公差 : 所以有些人出去不管遠近都請公出 : 如果是這樣 : 遠距離的公出可以附車票申請高鐵車資的交通費嗎 : 可以申請住宿費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shiva999:......這種問題 jcll大會來回答你啦 XD 06/18 01:46 : 推 jcll:我沒搭過高鐵....XD 06/18 02:11 : → quiprat:搭高鐵表示是"公差"的距離 公出搭高鐵申請交通費審計不 06/18 02:41 : → quiprat:會糾正嗎 實在很好奇 有"公出"坐高鐵的嗎 06/18 02:42 : → opm:我們單位要搭到高鐵,填單子時就要先註明了,不過說實在很懷疑公 06/18 07:12 : → opm:出要搭到高鐵才能完成任務,高鐵有到的地方,台鐵都有到,不得已 06/18 07:13 : → opm:搭到高鐵,像當天從台北到屏東出庭,不轉高鐵或飛機,當天坐台鐵 06/18 07:14 : → opm:來回的話,車程有可能都要10個小時以上,公出的本身應該也就半天 06/18 07:15 : → opm:以內,高鐵又不到偏遠地區,覺得有點怪... 06/18 07:16 的確很怪 現在就來講一個令人生氣的八卦吧 我聽我朋友說的 他們單位(臨時性的二級單位)有人可以出差有人卻不能請公差 於是不能請公差的人如果要出公差就用一些奇奇怪怪的方式出去 一般是坐公務車解決 ...... 現在奇怪了 處長早早就把什麼人該負責的業務範圍都分配好了 明明某件業務已經有該業務範圍的承辦人了 但該單位的科長起先是叫其他人暫時幫忙做草擬行程的事項 這個人卻把草擬的工作當業務來承辦 承辦過程只和其他女生哈啦當討論 把其他女生拉進來當"協辦" 後來本來負責該業務的承辦人發現不對 怎麼現在公親變事主了 之後向科長反應 看看草擬行程的工作是不是該告一階段了 接著後續工作應該回歸到本來業務的承辦人 然後科長只是輕描淡寫的應付一下而已 之後業務還是繼續由那個人和其他女生一起辦理 以後和其他處的討論會議也由那個人參加了 很明顯 承辦工作換人了 在事前完全沒有和原承辦人溝通協調討論的情況之下 直接使用詐術很有技巧性的將業務工作轉移了 完全令人傻眼 以上是事件的描述 問題來了 那個公親變事主的臨時人員不能報公差 該業務是某國小從南部到北部三天兩夜的訪視協助工作 要出差 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有高鐵和遊覽車 可能也要坐台北捷運 且一定要住宿 然後好笑了 科長和那個承辦的臨時人員就大剌剌在辦公室討論該如何才能順利"出遊" 高鐵的部分可能是高鐵公司幫忙墊付該國小師生的車資同時 順便連承辦單位的人員也一起付了 但科長和處長都可以報公差 且主角是該國小師生 高鐵沒道理也替承辦單位的人墊付車資 除非是謊報該國小師生人數 把該承辦的臨時人員算進該國小師生人數之中 這是詐財行為 所以最有可能就是該單位的那個承辦人員請公出三天 雖然是連續三天但一天一天分開請公出 然後報交通費 如果一次請三天公出就不是公出了 是公差 哪有那種從某日八點到兩天後下午五點的公出 沒有 所以一定是一天一天分開請公出 每天就八點到下午五點這樣請法 但問題來了 公出的交通費通常只有公車或捷運 要不然就是沒交通費搭公務車 從沒看過公出交通費報高鐵的 除非是台北到板橋啦 否則公出交通費報高鐵實在很奇怪 最好審計不會糾正 擺明亂報公費 其他住宿費用更不用講了 可以報才怪 不過聽我朋友說那個承辦的臨時人員在辦公室大剌剌的向科長表示 如果不能報住宿的費用他可以住台北認識的人那 根本來亂的 公出報高鐵都有問題了 還如果住宿......咧 這麼愛玩乾脆請假自己出"旅遊費"跟去不就好了 聽到我朋友說到這裡 完全讓我對公家機關失望了 單位上明明有人可以勝任 而且本來就是該業務的承辦人 卻硬找其他不適當的人來承辦 然後用一些有的沒的奇奇怪怪的方式公出 破壞體制 完全沒道理可言 明明就規定不能公差了 卻又硬要出公差是怎樣啦 因為這牽涉到金額問題 如果發現該單位該人員用這種方式報公出 不知道要向誰反應 我覺得 想玩可以 麻煩自己請假"跟團" 不要拿國家的錢當出差來花 拜託有權限的人幫忙轉八卦 二級單位竟然有這樣玩弄制度的情形 而且還涉及金額咧 亂來 平常比較遠距離的公差坐公務車報公出還可以 三天兩夜搭高鐵 遊覽車 捷運還給人報公出嗎 報請假啦 自己出錢 然後跟團 不會嗎 請問大家 遇到這種情況要向哪個單位反應 雖然這種金額非常非常非常小 不過以審計部的立場 看到請公出報高鐵交通費的情況不會怎樣 : → proletariat:我一直以為公出是4小時以內的耶..... 06/18 07: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quiprat 來自: 223.139.250.220 (08/0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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