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急,軍訓可否併計休假年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1/12/29 22:14)推噓2(3推 1噓 14→)留言18則, 7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qqq1234 (qqq1234)》之銘言:
: ※ 引述《yuanbaw (翻滾吧,元寶)》之銘言:
: : 我當兵總共當11個月
: : 退伍令上有寫折抵軍訓一個月
: : 請問軍訓可否計入休假年資
: : 加計公職年資
: : 如果有算軍訓我就是三年 ,明年有14天假
: : 如果不算就是二年11個月,還是7天假
: : 這樣差很多><~
: : 有專業的大大 可以解惑,或提供相關法源引用嗎
: : 感激不盡
:
: http://0rz.tw/WWPCM
: 銓敘部96年01月10日部法二字第0962746275號書函釋
:
:
: google一下很難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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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0.248.3.220
: 推 jerrty:我看的觀點 是 可以 !? 對嗎? 12/29 21:19
: → northe1:我的看法,是這份文沒有回答到軍訓課程,他回答的是軍校生 12/29 21:33
: → northe1:入學基礎教育時間,軍校生和一般生又不太一樣了,回文的是 12/29 21:34
: → northe1:高手,把問題丟給國防部去了。 12/29 21:35
給 northe1 網友:您的公文分析能力需要再加強........^_^
因為兵役折抵天數認定本來就不是銓敘部的權責,而且人家銓敘部也不是
把問題踢給國防部.
以下詳述:
部法二字第0962746275號書函的說明二,已經把辦理原則寫的很清楚了
說明二的行1到行6中,講的是給假原則以及軍職年資併計的大原則
說明二的行6中到行11中,講的是大專集訓併計軍職年資,銓敘部說ok,直接併計年資
說明二的行11中到行11中,講的是銓敘部對於軍校學生被退學,之後被抓回去
軍隊服役後,曾在軍事學校的就學(基礎訓練)期間,如何折算役期的
做法.
(請機關自行函文到國防部等權責單位辦理軍職年資查證)
接著才是重點
說明二的11中到說明二尾,銓敘部說:
【依據上面原則,折算役期請依上面方式辦理查證,然後服務機關依規定併計年資】
但,回頭來看,退伍令已經明載折抵天數,乾脆一點的人事就直接拿退伍令來簽辦給
首長核示,
不放心的,就行文去給國防部,然後大概被電話打過來臭罵說[退伍令都寫了還問!],
之後收到一份公文載明該員的折抵役期天數,再拿這份公文簽併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6.17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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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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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 northe1 您搞不清楚狀況呀....
要是寫應,那表示即使當事人不願意併計,機關也必須要做併計,就像你告訴機關
說你很愛國,自願當義工不領薪俸,機關還是會把薪水督到你嘴上.
至於您要吐到地上,還是送給別人,或拿去金錢豹賞大酒,就不是機關的事了.
若還是看不出來,那您"應"知道同職等的基礎訓在五年內不得重複參加,機關必須
主動砍掉,所以辦法用應.
但若曾參加低一考試等級的基礎訓,當事人就可以決定要不要參加,所以才
用得,機關不能強迫當事人不參加(至於暗黑的就令當別論了).
這個"得"的權力,本來就是保留在當事人手上,當事人不送件,機關不能主動給.
而那個得的具現,就是當事人提出請求,以及之後人事承辦人員的簽辦..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29 23:0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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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敝人沒打算選立委獲總統,所以沒打算這麼虛偽,這麼愛PLP.
2.即使貴如馬娘娘,在 2008 年也沒有拿到全台灣
所有有資格投票的人的選票
3.這裡是 PTT ,不是賣石油的的 PTT ,也不是電影劇真善美.
and 也不是每個人都支持李敖李大師.....在下離李大師都還很遠.
4.敝人沒領 PTT 薪水...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3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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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了證明您的謝謝,就...捐個兩百萬給街友照顧團體,用實際行動證明一下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30 19:5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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