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簽的責任歸屬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蝦米?)時間14年前 (2011/11/15 19:23),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簽的內文應該是有事情在機關內稟報聯絡等等的 但是現在太多狀況是: 直接主管或是單位BOSS(寫發/如擬的boss)拿著簽過來說要這樣寫要這樣寫 或是叫我們寫一張簽內容是要做什麼做什麼 或是會議記錄/驗收紀錄 內容要寫什麼寫什麼 如果是簽者(就是我)認為這簽 未來沒有爭議/與事實相符/沒有圖利嫌疑/有必要性 簽就簽沒關係 問題是 很多明明是要"批示"才定案的東西或是很嫌疑的東西或是簽下去一定會造成爭議的東西 上級們就拿這簽衝過來要我們直接改 就一般認定...批示的責任應該是歸屬boss 但如果直接寫在簽內 責任的歸屬是? 雖然boss說他簽"可"就代表他負責,但是圖利嫌疑的真的很令人擔心啊... 畢竟內容都是boss要我寫的內容 問題承辦人卻是我... 以上  何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5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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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簽代組長擬稿 處簽代處長擬稿 說是這樣說 查時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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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簽:奉X長(口頭)指示... 看你敢不敢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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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鈞長口喻..bla bla bla b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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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50, , 4F
看過幾百份緩起訴書,幾十份起訴書跟判決後,我覺得有蓋到章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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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有事,就算是不起訴都可能被找去問半天,然後偵察庭跟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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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氣氛真的不是太好...(至少偶個人這樣覺得),去外地出庭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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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勞頓,被提出來的犯人戴著手銬腳鐐在身邊,一整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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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的狀況如何避免/迴避或適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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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友,考技工,考清潔隊,就是不要在公機關當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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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務員不可能不用簽辦公文,就跟當妓女不可能不跟客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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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簽奉XX口頭指示,人家上面說"只是叫散漫部下快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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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相信十二職等簡任官說的,還是相信一個六職等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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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長官都不希望看到奉 XX指示吧 這個不被退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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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務員不可能不用簽辦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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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malDH0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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