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商調後依派令到職任用卻無法送審之救濟?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nil)時間14年前 (2011/11/19 21:35),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遇到一烏龍事; 資格被審查好幾個月,補了一切人事要求的資歷,也商請原機關同意過調; 派令來了,也在派令時限內讓原機關同意走人(取得離職證明)。 但到職後沒幾天,人事室卻又說因為XXX之故, 當初會XX科時未注意到,中央XX單位對這個資格有XX行政命令(行政規則)規範, 而XX科將照這個行政規則推翻之前的審核... 所以你目前無法在這個地方(職務)任職,而你可以去任職的地方,目前尚未出缺....... 總之,就那OOXX 令人不知所云的解釋。 結論是,因為派令等等到職程序一切合法,所以薪水以及到任後所簽辦的文書(公文) 一切有效,但因為(預期)送審會有問題,所以要想辦法解決。 方法之一是:先回去原機關任原職... (原本要我自行向原機關接洽,後又「幫我」向原機關人事主任等情商, 轉知我,寫一紙同意回原機關原職的同意書....) 另有一大堆細節,但目前我只想到幾個問題,有勞各位高手提供意見 (最好有依據,即大略的文號) 幫忙解套: 一、今年是否有全年考績(不論甲乙)? (調任前後之職系分屬不同職組,但係算平調,專加差很大,現職優, 什麼時候回去較適當,是12月才回任, 還是12 月之前為佳? 若是賴在此處不走,考績是否也會因銓審而無法取得?) 二、若要辭職,是回任後才辭,還是在現職就辭?若12月2日在現職辭職,是否有全考? (註:我1月即在原機關任職,去年全考) 事出突然,實在很錯愕,還請各位先進幫忙(目前只想到,公務人員現職資格能保留到 明年1月,請完21天的年休,已經十分感恩了,至少今年全考要拿到,不要又是另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6.77

11/19 22:49, , 1F
回原機關吧 當作沒商調這件事發生
11/19 22:49, 1F

11/19 22:52, , 2F
該不會不是正統高普考的資格...???
11/19 22:52, 2F

11/20 19:52, , 3F
任用資格很"正統";即同樣資格要件換成別人就不會有問題.
11/20 19:52, 3F

11/20 19:56, , 4F
目前應會回原機關;但本就待不下去才商調;但想有一年全考.
11/20 19:56, 4F
資格上沒有問題, 主要是被人擺道,栽在20多年前的一紙行政"契約",加上中央行政機關 暗中作手腳, 違反比例原則, 及信賴利益保護, 而現職的地方政府又配合中央行政規則, 拿大砲(散彈槍)來掃射, 寧先錯殺...(而恐怕也可能係被誘殺) 而本人也不願(不屑)花錢套交情去找人來擺平 (當年"公定價"約6萬元即可搞定) 若是要打行政訴訟也曠日廢時, 而通常也像此案, 並無法取得書面證據(行政處分)茲以 救濟. ※ 編輯: kmuy 來自: 163.15.156.74 (11/20 20:19)

11/20 21:01, , 5F
舉了一堆法律名詞,甚至影射非法行為....整件事沒那麼簡單
11/20 21:01, 5F

11/20 21:02, , 6F
如原PO 這樣輕描淡寫.......
11/20 21:02, 6F

11/20 21:02, , 7F
總之呢,有問題就寫清楚說明白,依相關法規向上陳請....y
11/20 21:02, 7F

12/31 21:17, , 8F
只能無言 一還好您不是人事
12/31 21:17, 8F
文章代碼(AID): #1Enx2jsw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Enx2jsw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