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年資併計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咦)時間14年前 (2011/11/24 23: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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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貼的 因為他不會上PTT 因為他的情形有一點複雜 問人事也搞不清楚  所以就一直拖拖拖 也找不到人問 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我朋友本身資歷如下 1.某國立大學國科會計畫助理 95年7月1日~96年5月31日 (離職日96年6月1日) 2.某國立大學約用助理員 96年6月1日~100年10月27日 (100年4月11-100年7月28育嬰留職停薪,7月29日復職) 3.100年普考錄取,100年10月28日報到 (離職日10月28日) 我朋友擔任約用助理員 但比較特別的是他的缺本來是正式職員的缺 依國立大專校院行政人力契僱化原則改為契約用人 但經費來源是學校人事費 原本薪水跟普考差不多→工作俸點應和現任工作差不多 工作內容和考取類科完全相同→有服務證明書 服務成績優良→辦過很多活動也得過獎,如果提供工作成績優良證明應該是沒問題 原機關有國旅卡可以刷 (額度4000,已經刷畢) 原機關特休10天 (已經休畢) 想請教以下問題 1.這樣年資是否是可以延續的 是否可合併休假年資 本年度是否有休假?   本年度的年終是否是以一整年計算呢? 明年度(101年1月起)休假天數如何計算? 2.是否可以符合申請縮短實務訓的資格? 3.是否可以提敘?  這個算是最在意的吧  畢竟有4年的年資,如果可能可以提敘那就太好了  是否可以送審判定試試看? 4.可以調任的日期 100年10月28日報到的話,請問是哪時候可以申請轉調呢 (因為他很想回家鄉,知道是哪時候的話,可以提前探問) 不好意思 有一些人事用語不是很清楚,如果用得不是很精確還請多多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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